第三十章(1/1)
郝绍仪又一个人坐回了靠椅上,他出于习惯的半眯着眼。风吹过,回首再看,不知不觉间已经长出缕缕白发。官吏取来一叠公文,他又转头埋进案子里去了。他身上,有光暗交替的声音。
他只抬头看了我一眼,平淡的交待道:“案件的事,我会派人和你交接。”
“郝大人,交接之前,我想弄清楚那个状元是怎么死的。”
“仵作查明是毒死的,还有别的问题,都去问交接的官吏吧。”
短暂且敷衍。
此刻的郝绍仪,正挠着腮,埋头公文,愁上眉梢,大堂其他人全都识趣的保持着安静,迟迟没有人来处理交接。
我茫然的等待着,半晌都没有动静。
终于,郝绍仪抬头发现了我还在干等,不过他并没有理睬我,眼珠只是在大堂环视一圈,薄薄恼意沉沉吊在脸上。
他生气的叫道:“小李呢?把小李叫来。”
风卷起尘来,还是之前那个少年,他匆忙赶来,透过如洒的光斑,他额头的冒起豆大的汗珠,仿佛刚才还在忙着大理寺的其他事。小李脚都还没站稳,就着急地问道:“郝大人,你找我卑职来有什么事?”
“小李,把你的酒鬼父亲给我找来,看看他办的好事。都办的什么案!不想干就别干了,大理寺从不养闲人。”
小李略显难堪的点了点头。
同时,郝绍仪也注意到了我,又补充道:“你去找老李之前,先带严公子进行案子的交接,从现在起那个西市状元案就全归他管了,之前办案的捕快都要配合他的工作,听候严公子差遣。”
小李赶紧热情地对我招呼道:“严大人,在下李诺,这边请。”
我终于能离开大堂了。
我们一路来到后庭,此刻后庭风光正好,仟仟草木都溶于日光里,极尽妍态。连散落的假山,都听话的罩上透亮的光线,这古朴的风景园林建筑,如山水画,美得没边。
等到了偏厅,交接的捕快听完李诺的介绍,全都疑惑不解。
其中一个捕快说道:“这个状元郎被杀案,明明已经就要结案了啊,只差凶手认罪了,不知道郝大人还要我们查什么?”
另一个捕快应和道:“对啊,这个花魁被我们合力抓住时,现在上头催得急,要我们这个月内尽快结案。”
“这个状元明明就是这个花魁毒死的,肯定没错,虽然现在证据不足,但是只要让她认罪就可以结案了。”
一个接着一个,疑惑的话,聚拢成山呼海啸一样,无休无止,接踵而来。
我叫停了闲话,以管事的语气大声提问:“我是来让凶手认罪的,不是来查案的,既然郝大人要诸位配合我,还望诸位能赏个脸。”
场上所有官吏听完都不敢说话了,全部拱手作揖:“全凭大人差遣。”
“我想知道,大理寺查明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情杀。”
“情杀?那花魁和状元,他们两个认识多久了?”
“那两人认识近一个月有余了吧,其中私下书信交流更是频繁,信件现大半都存在大理寺内,可随时查看。”
“此案有共谋吗?”
“暂时没有发现有共谋的。”
我心头一惊,这个案件明明有我兄长的参与,大理寺却查出没有共谋,看来案件完全没有查清楚就急于定罪。
安静的午后,模糊昏睡的空气,让人昏昏沉沉,我看着折射迷离的光线,有点犯困了。
“大人,大人?”
一声怪叫拉回了我的思绪,将我拽出了疲倦。
捕快们笑道:“大人不必过于操心案情的事,案件的折子都在这里,是郝大人亲自督办的,案件详情都写得明明白白,大人可以随时查看。”
风拂过折子一角,我抖了抖身上的灰,一点一点仔仔细细又看过折子一遍,身体猛然一惊,难道其中另有蹊跷?
众捕快全都面面相觑,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
性急的李诺问道:“严公子,这案件你发现了什么隐情吗?”
我挥手打断了他:“李公子,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
再次回到大堂时,郝绍仪一个人在靠椅上睡着了,甚至连手里笔没放下,大堂内没有一个人叫醒他,我仿佛邂逅了凌晨刚入眠的海棠花,静谧又美好。
更让人不敢置信的是,郝绍仪熟睡后竟然罕见露出了孩子般的傻笑,与平时的冷峻截然不同,原来他也会笑,他是否梦见心中那个理想的大陈社会。
李诺低声细气说道:“严公子,郝大人从三更灯火忙到五更尽,累了一天都没好好休息。”
我朝熟睡的郝绍仪行了一礼,低声说道:“不打扰他了,我们回吧。”
“啊,严大人你不是有事要说吗?需要我转告郝大人吗?”
“告诉郝大人,我一定能让花魁在一个月内认罪,如若不成,甘愿受罚。”
我好久没有如此欣赏风景过,望见来时的路,沿途的风光依旧无限。
李诺送到门口准备和我告别时,我一把拉住他,说道:“郝大人是不是说过,你任由我差遣。”
“不知道严大人有何事安排?”
“备好马车,送我回皇城。”
李诺苦大仇深地说道:“严大人不要开玩笑了,大理寺还有一堆事务,我还没处理完呢,要是郝大人怪罪下来,我可担待不起。”
我摆手笑道:“没开玩笑,我就是要你陪我回皇城。万一郝大人怪罪下来,你就说我要你这么办的。我看你面色怎么差,应该忙了一上午都没休息吧,在我马车上休息一下吧。”
小李没有应话。
炎热的午后,云与风都被蒸得泛起涟漪。树影婆娑,灰墙斑驳,抬头看,明明已是初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