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代笔(1/1)

1

我叫程小沁。

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看着像小心,用家乡话读起来更窘迫了:小气。

我很少去隔壁的邻居家里登门拜访,因为他人太好了。没错,那种没有目的地对我好让我不能心安理得。

至于他为什么这样,我不清楚。他从什么时候这样,我只能说这几天的言行中愈发明显了。

突然想起来好朋友曾说过的话,有点提心吊胆。

喜欢一个人就会无条件地对她好。

2

我从小就认识他。我们现在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以前每天上下学结伴同行,仅仅是以前。因为现在我开始刻意疏远他了。当他的请求被拒绝时就露出了丑恶的嘴脸:“切,程小沁,你还真是个小气鬼!”说着朝我递来鄙视的目光。

他居然没有软磨硬泡,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这天我一个人走去学校,后面叮叮的车铃声,程天宇蹬着个自行车大声地叫我:“小气鬼,坐上不上来哦?”他向后甩头意示载我。“不用了,这点距离我还能走。”“切,那我走了呗。”他愤愤地拼命加速蹬,扬尘而去。他想留我独自一人抱怨,可惜计谋不能得逞,因为我真的不在意啊。

到教室后我惊奇地发现位置上放着一份还热气腾腾的拌面。

学校的规定是早上最先上早读,早读后有50分钟的吃饭休息时间。

那种电视剧戏码不可能在我身上上演,我没有精致好看的面容,身材平扁,成绩也不优秀,怎么会有爱慕者为讨我欢心而献殷勤呢?

原来这是我的好邻居的心意。

我们的教室隔了两层楼,枉他费心了。

只是他忘记帮我加辣椒酱了。看来朝夕相处这么久他还是没摸清我的口味啊。可能是我们的饮食习惯天差地别吧。我嚼了几口软趴趴的面条,皱了皱眉。怎么处置它呢,浪费粮食是可耻的。但味道实在寡淡,咽不下去嘴。

当我正准备去找程天宇理论一番时,没想到他像有心灵感应一般先我一步到来。

“那啥,我拿错了,加辣椒的那份是给你的,在这里。”他晃了晃手中的塑料袋子,里面的面条丝毫未动。“额,你不早来换,我这份都吃了啊。”我很清楚程天宇从小一点辣椒不沾。

他对辣椒过敏,小时候调皮吃了,起了一脸红色的疙瘩,他着急地哇哇大哭,无能为力的瘫坐在地。那红肿的模样看起来触目惊心,在他心底烙下了阴影。从此他对辣椒敬而远之。

另一份我吃过了,可怜的他可就只能空着肚子了。“那个那份给我吧。”他伸手抓了过去,由于我未盖紧盖子,震动让汤汁轻微漏出来了点,弄脏了他的衣服。他随便蹭了蹭,不当一回事。随后在我的注视下,有些不好意思地掀开盖子,吧唧吧唧吃得津津有味。

“那个我吃过啊,你是不是忘记了”我赶忙提醒他,他不以为然,淡定地看着我:“哦,那我太饿了,顾不着了。”

我一脸不可置信地张大了嘴。我有点嫌弃他递来的面条了。他肯定没吃过这份,但心理作祟下我难以下咽。

3

我就是那种别人越对我冷眼相待我越喜欢别人的人。我心目中的男神是个俊俏的男生,笑起来非常邪魅。我总是对他不羁的背影投以钦佩的目光。但在实际生活中我很少很少和他正面接触过,我没有勇气,只是暗中把他关注。

更别提什么表白了,我可不敢高攀,而且他后面好像找到女朋友了。因为很少有交集我并不是很了解他的为人,只是一想到他腺上激素就会不由自主地狂飙。

或许我只是喜欢脑海中幻想的形象罢了,就像粉丝对爱豆的喜欢。要是他不为人知的一面挖掘出来,保不准我还会继续对他有好感,不管了,反正他现在看上去很体面。

他不像一丝不苟的学霸对学习上心,他人在音乐系,不知是不是受到熏陶总带一种捉摸不透的神秘气质。

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在朋友的怂恿吹鼓下向他表白了。但是他态度冷清,眸子里透露着不屑一顾,高傲地转身前一言未发。

我可不会被怂恿,因为我的朋友比我还羞涩。都是一群有贼心没贼胆的人。

4

不夸张地说,其中一个朋友接近我的终极目地是为了能和程天宇搭上话。每次程天宇站在我身边,她说话就变得支支吾吾,动作忸怩。

她有一次试探性地问我:“程天宇有没有喜欢的人啊。”我一眼就识破她的心思,真没必要磨磨蹭蹭兜了这么一大圈子才终于提及关键。

她声音放低,左右环顾,目光到处打量着,像只警惕的小兔子。

我敲了敲她的脑门,心想这个小傻瓜怎么看上了程天宇这个愣头愣脑的呆子。

“我不清楚哦,不过就算他有喜欢的人,人家女孩子不一定看得上他。”我努了努嘴,但还是打心底为他庆幸。

幸福真是来的突如其来啊。要是他俩成了,我朋友估摸着也要叫我一声姐姐吧。

有这种占便宜的好事,我必须要当最大的功臣。所以我打算撮合一下,暗中帮助朋友追求幸福。

我窃喜,一语道破她:“你喜欢程天宇对不对?”一脸不怀好意地笑:“我可以帮你。”

她嘴角抑制不住上扬,脸颊上两朵红晕,我们都默契地点了点头。

她说她不好意思表白只能故作矜持。都是小问题,我拍了拍她的肩,让她振作一点,毕竟有我这个坚强的后盾呢。

我鼓励她,人生得意须尽欢啊。错过了就没有补救的余地了,放手一搏吧。各种心理暗示。

说起来人真的奇怪,谈起那些道理来头头是道,真轮到发生在自己身上还不是束手无策。我就是一个活脱脱的例子,毕竟男神恐怕连我叫什么都一无所知。

我提议她,既然你不好意思当面直戳了当地开口,就换一个方式吧。用纸和笔。一个夜晚创造一个奇迹。

以前的书信时代就是在一盏盏泛黄的桔灯下诞生的吧。

她迟疑地点点头。

5

第二天早上。她畏手畏脚地拿出一张白纸:“那个……我昨天晚上一直纠结,还没想好怎么写就困得睡着了。”她声音越来越飘渺。

我果断夺过她手里的笔,窸窸窣窣地在纸上写起来。末尾署上朋友的姓名。10分钟之内完成。说敷衍吧又句句发自肺腑,因为我想象成是在给男神写情书。

她仔仔细细看完还给了我,舒了口气:“那就拜托你交给他啦。”

一个平常的黄昏,晚霞映得程天宇的脸熠熠生辉。

我并肩与他同行,踢着路上的石子咯咯作响。我再三思忖,看准时机岔开话题。

“这可是我朋友给你的哦,别误会,我代写得而已。”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慌张起来,有些心虚,特别是当他真挚的眼神紧紧望着我时。

后来我问朋友我的助攻见效了没有。她无奈地摇头:“唉,可能他不喜欢我吧,他还是没有来找过我,和从前没区别。”

可是为什么我感觉他越来越热情了呢。哦,这家伙就是闷骚,对人女孩心动了不行动呗,有啥好顾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