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七日之约:一场与时间赛跑的写作突围(1/1)
凌晨三点的书桌前,台灯把我的影子钉在墙上,像幅变形的剪影画。屏幕上闪烁的光标突然变得刺眼,我盯着那行“继续写作,争取七天写完”的便签,突然抓起手机给编辑发了条消息:“下周五交稿,赌上这个月的咖啡钱。”消息发出的瞬间,窗外的梧桐叶正好落了一片在窗沿,像是时间按下的第一个秒表。
第一天:在废墟上重建地基
清晨七点被闹钟拽起来时,我发现自己趴在键盘上睡着了。Word文档里散落着昨晚敲下的碎片:“第三章暴雨应该在便利店发生”“主角母亲的药瓶要出现三次”,最底下还有行乱码,大概是手肘压到键盘的杰作。阳光透过百叶窗在稿纸上割出条纹,突然想起大学时在图书馆赶论文的日子——那时总觉得时间是海绵里的水,现在才明白,成年人的时间更像沙漏里的沙,每一粒都听得见落地的声响。
打开文档统计字数,字,距离目标还差字。这个数字像块冰坨堵在喉咙口,我冲进厨房灌了半瓶冷水,冰箱上的日历被红笔圈出的“7”字格外扎眼。突然想起上周和导师打电话时,他说“写作就像盖房子,先得知道承重墙在哪儿”。我把所有章节梗概摊在地板上,像玩拼图似的重新排列,当第三章的暴雨场景和第六章的医院戏产生隐秘的勾连时,后背突然沁出一层薄汗——原来那些卡壳的地方,早有暗线在等待连接。
中午煮泡面时发现鸡蛋过期了,将就着啃面包时刷到作家群的消息,有人说“日均八千字是生理极限”。我咬着面包笑出声,去年写长篇时日均五千都觉得要了命,现在却要挑战每天六千六。突然想起高中跑八百米,体育老师总说“把终点线拆成十个电线杆”,于是拿起马克笔在白纸上画了七条竖线,第一条旁边写着“”,最后一条画了个笑脸。
傍晚时接到母亲的视频电话,她举着手机给我看新买的绿萝:“你爸说这植物好养活,就像你似的。”镜头扫过客厅时,我瞥见书架上摆着我五年前出版的第一本书,书脊都磨白了。挂了电话突然有股冲动,翻出那个积灰的笔记本,里面夹着当时的写作计划,同样标着七天期限,最后却拖了三个月。笔尖划过那页纸时,突然明白这次不一样——不是为了赶截稿日,而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真的驯服时间。
深夜改到第三章时,电脑突然蓝屏。我盯着漆黑的屏幕,听见自己心脏擂鼓般的声响。重启后发现自动保存停留在两小时前,那一刻真想把键盘砸了。但当我重新敲下那些字句时,却发现重写的段落比原来更锋利。窗外的月亮移到了树梢,我在便签上画了第一个勾,突然想起小时候集邮,每盖一个邮戳都觉得离远方又近了一步。
第二天:在裂缝里种出花来
被冻醒时发现空调停了,窗外飘着细雨,室温只有16度。裹着毛毯坐在书桌前,手指在键盘上发僵,像按在冰面上。打开文档看见新增的6842字,突然想起昨天在朋友圈看到的话:“所谓坚持,就是在不想动的时候挪动半步。”起身烧了壶热水,往杯子里扔了把枸杞,水汽模糊了眼镜片,倒让屏幕上的文字温柔了许多。
上午写到主角父亲的葬礼场景,眼泪突然砸在键盘上。那个总在凌晨五点起来修自行车的老人,那个把退休金偷偷塞给主角的老人,原来早就活在了我心里。三年前父亲走的时候,我连悼词都写不出来,现在却能用三千字描摹出葬礼上的每朵白菊。编辑发来消息:“这段有呼吸感。”我对着屏幕笑了笑,原来文字真的能打捞记忆。
中午外卖送来了份酸菜鱼,辣得直冒汗。边吃边刷短视频,看到个农村老太太在晒柿饼,竹匾里的柿饼像一个个小太阳。突然想起主角老家的柿饼树,赶紧在文档里加了段:“霜降后的柿饼最甜,奶奶总说,苦日子熬到最后,就像柿饼挂了霜。”手机突然弹出提醒,距离交稿还有120小时。把手机倒扣在桌上,觉得那些数字突然变成了奶奶的皱纹。
下午卡文时翻出收藏的老照片,看到十年前在报社实习时的工位。那时总把“记者要对时代保持敏感”挂在嘴边,现在却在虚构的故事里寻找真实。突然明白,无论写什么,终究是在写人的处境。给大学同学发消息:“还记得当年蹲点暗访的日子吗?”他回:“你现在写的故事,不就是当年没写完的稿子?”窗外的雨停了,阳光穿过云层,在地板上投下块光斑,像块没吃完的饼干。
傍晚出去买咖啡,发现常去的那家店关门了,贴在玻璃上的通知写着“因店主待产停业”。站在街角突然想起主角便利店的老板娘,那个总在收银台织毛衣的孕妇。转身去了另一家店,买了杯最苦的美式,喝到一半看见个穿校服的姑娘在笔记本上写作业,笔杆上挂着的钥匙扣,和主角高中时的一模一样。原来生活总在悄悄给灵感喂料。
晚上改稿时发现个致命漏洞:主角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城市。对着地图研究了三个小时,终于找到趟凌晨三点的绿皮火车,刚好能衔接两个场景。想起小时候坐绿皮火车的经历,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像首催眠曲,车厢里的泡面味、汗味、小孩的哭声,原来早就成了写作的素材。抬头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新增字数已经过万,在第二条竖线旁边画勾时,铅笔芯突然断了。
第三天:让文字长出翅膀
清晨被鸟叫声吵醒,拉开窗帘发现楼下的玉兰开了。淡紫色的花瓣上还挂着露水,像刚哭过的眼睛。突然想起主角第一次约会时,给女孩送的就是玉兰花。赶紧在文档里加了句:“花瓣落在她发间时,他突然觉得,春天是从她睫毛上开始的。”空气里飘着花香,连键盘声都轻快了许多。
上午写主角和初恋分手的戏,突然想起大学时的分手电话。那个在雪地里站了两个小时的自己,那个把情书撕碎扔进下水道的自己,原来一直没走远。写到“她转身时围巾掉了,他捡起来却没敢喊住她”,突然听见楼下有人喊“等一下”,探头看见个男孩在追公交车,手里攥着条粉色围巾。生活永远比剧本更鲜活。
中午煮了碗阳春面,放了把青菜两个蛋。边吃边看之前的读者评论,有人说“你的主角总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突然意识到,这或许是我的执念。给心理医生发消息:“写作是不是种自我疗愈?”她回:“当你能客观看待笔下人物的痛苦时,自己的伤口也在结痂。”把这句话抄在笔记本上,面条的热气混着眼泪,倒让汤面更鲜了。
下午整理素材时,翻到去年采访的自闭症儿童家长。那个母亲说:“孩子总说,世界太吵了,他想找个安静的角落。”突然给主角加了个自闭症表弟,那个总在便利店角落看书的男孩,成了打通主角心结的钥匙。编辑发来语音:“这个角色立住了,像根定海神针。”耳机里还放着采访录音,那个母亲的声音突然和主角母亲重合了,原来所有的母亲都一样。
傍晚去公园散步,看到群老太太在跳广场舞,领头的阿姨动作特别有劲儿。突然想起主角的奶奶,那个70岁还在小区开杂货铺的老太太。坐在长椅上写了段奶奶教主角算账的戏:“一五一十,二五一十,做生意就得明明白白,做人也一样。”有个遛狗的大爷凑过来看:“姑娘写啥呢?这么入迷。”把手机给他看,他笑了:“这老太太,跟我家老婆子一个样。”
晚上写得兴起,忘了时间。直到胃饿得抽痛,才发现已经凌晨两点。煮了袋速冻饺子,边吃边数字数,已经突破字了。站在窗前伸懒腰,看见对面楼还有几家亮着灯,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在黑夜里和文字较劲。给台灯换了个灯泡,突然觉得这光比白天的太阳更可靠,至少它只照亮我和我的故事。第三条勾画得特别用力,纸都戳破了个小洞。
第四天:在疲惫里开出路来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沙发上睡着了,盖着件去年的旧大衣。脖子僵得像块木头,摸过手机一看,已经上午九点了。心里咯噔一下,赶紧爬起来开电脑,屏幕上的字数停留在,离今天的目标还差5000多。冲进卫生间用冷水洗脸,镜子里的人眼窝深陷,下巴上冒出了胡茬,倒有几分像主角落魄时的样子。
上午写得特别艰难,每个字都像从石头里挤出来的。盯着屏幕上的“主角在便利店遇到老同学”,半天写不出下一句。索性关了文档,翻出毕业照。那个总考年级第一的班长,现在在朋友圈卖保险;那个说要当画家的女生,成了中学美术老师。原来生活的剧本,比我写的曲折多了。重新打开文档,写下:“他看着穿西装的老同学,突然发现,大家都在和生活讨价还价。”
中午没吃饭,泡了杯蛋白粉。喝到一半想起主角总在便利店吃加热的便当,赶紧加了段便当的描写:“宫保鸡丁的酱汁渗进米饭里,微波炉转完后,香气能盖过便利店所有的味道。”突然觉得饿了,翻遍冰箱找到袋饼干,咬下去的时候发现已经受潮了。原来连食物都在提醒我,有些东西不能等。
下午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是去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翻开扉页,发现当时写的序里有句:“写作是场孤独的修行。”现在才明白,孤独里也有同伴——那些活在文字里的人,那些在深夜读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