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荒郊野外的美餐(1/1)
刘笔走近那株植物,小心翼翼地割下两个果实。
果实没有爆炸,也没有发生什么飞起来的情况,这让刘笔感觉有些诧异。
这大楼里的植物还真是都有够听话的?
特别是生长在这办公室里面的,居然这么守纪律?
他拿着两个石瓣橘就从屋里走了出来。
想要打开这个果实,却发现了其他的麻烦。
这东西……好像比想象中来得硬?
两个拳头那么大的果实,却散发着金属的光泽,疑似电路板吃得有点多了。
无论是剔骨尖刀,还是扳手铁锤,都拿这个果子没有任何办法。
他用刀顶着果实,狠狠一砸。
铁瓣橘的外壳掉下来了一块,刀口居然也崩掉了一块。
刘笔拿起两个铁瓣橘,放在手里,两相碰撞,发出当当当的响声。
“……”
这都是什么东西!
刘笔抱起旁边的石块,对着铁瓣橘狠狠敲打,砸了大概七八下,那铁瓣橘的外壳,终于绽开了裂纹。
刘笔抓起铁板橘,低吼一声,把这该死的橘子掰了开来。
精油般的柑橘香气扩散开来,有点像佛手柑一样,却比佛手柑还要更加奔放一点。
里面的果肉相对于外壳来说,要软很多。
去除石瓣橘的种子,刘笔拆了两颗子弹,把枪药撒在石瓣橘上,用喷枪点燃。
受热之后,果肉的第二层外皮绽开,露出了像橘子那样的果瓣。
果瓣并非橘红色,也许是花青素的含量较高,呈现出一种有些神秘的青蓝色。
【清水冲洗干净,再使用含辣椒素的喷剂均匀涂抹。静置两分钟左右,再用石灰水洗净辣味。】
刘笔照做,不一会儿,青蓝色的橘瓣像花朵般盛放在他的面前,神秘且诱人,散发出独特的香气。
刘笔拿起一块,细细咀嚼。
没有任何想象中的味道。
甚至没有任何的甜味。
一入口,就是非常激烈的酸涩滋味,这种酸涩迅速扩张至舌尖,和舌尖那强烈的苦味交相辉映。
坚硬、难嚼、腮帮子肌肉要不断发力。
但与此同时,难以置信的芳香也从口腔直冲上鼻腔,在炎热天气中昏昏欲睡的脑子,仿佛一下子吸了碳泵一般,一哆嗦就精神了起来。
非常浓烈的柑橘香气,好像在嘴里放了精油一般。
不得不承认,这或许就是柑橘属植物的特长。
哪怕在这样的世界里,它也能带着一身香味。
也无怪乎是杂交最多的植物属种之一了。
但嚼着嚼着,口腔里竟然产生了奇妙的回甘,有点像橄榄,又有点像余甘果。
但无论是橄榄还是余甘果,都无法产生如此强大的芳香!
“这会是长途司机的超级口香糖。”
刘笔心想。
他很快就有了主意。
这玩意儿,泡茶绝对好喝。
外面的飞蚕群还没有散去,食材也多,干脆就在这里饱餐一顿,稍作休息,为接下来的长途跋涉做一点准备。
皮卡车后斗放着这两天收集的食物。
有菌石,有炸羊,有沙蛹。
有沙虫的两片腹部肉,还有挂在那上面的一些飞蚕。
刘笔先把烤架摆开,拿出备在车上的一些木炭。
把每一顿饭当成人生中的最后一顿,这样吃起来才不会不消化。
用尖刀挑开沙蛹,刮去多余的菌团,用石灰水冲洗干净,放在木炭烧热的烤架上。
把飞蚕的翅膀除去,去掉头部,小心翼翼地拆下胸骨,然后用力一扯,可以连同外骨骼和内脏扯掉,只留下像奶糖般乳白浓郁的腹部肉。
冲洗掉腹部多余的菌丝,再把飞蚕用自己带来的铁签子串好,同样放在烤架之上。
菌石放了一天,看上去已经不是特别新鲜。
刘笔把外侧已经被侵染的部分切掉,留下中间偏红灰色的部分,这些是可以食用的部分。
扔进烧碱溶液当中浸泡,找到炸羊的一条羊腿。
炸羊不太好料理,没有膻味,却是一股子沼气味儿,好像是透进了骨子里的一样。
刘笔用石灰水冲刷,用木炭涂抹,都没能够完全去除这种味道。
想到之前大家用天然气烤制食物,相当一部分人,对于这种沼气味道可能已经免疫了。
利用处理腿蛋经络的技法,刘笔刀尖在炸羊的大腿线条间销魂游走。
很快,羊腿的多余经络,还有绵密连接在骨髓中的菌丝,都被刘笔成功剔除。
这种羊,质地坚韧蛋白质丰富,做风干羊腿肉必然好吃。
用重盐重香料腌制,再行风干,可以盖住沼气味道,还能进一步激发羊腿中肌红蛋白的风味。
不过现在时间和条件有限,就这么将就一下吧。
刘笔把羊腿肉切成条块状,简单地用盐和辣椒酱腌制。
再把地菌一片片地切成大排状,仔细地铺在烤架上。
仿佛在荒野中开了烧烤摊,不过食客只有他自己。
等各种肉类都差不多烤熟了,刘笔再把石瓣橘稍微烤制一番,捶打成纤维状。
一部分合着酱油,辣酱调成蘸水。
一部分则是放入杯底,用开水冲泡。
配上柑橘香茶水的烧烤大餐,就这样做好了。
没有桌子,刘笔就在烤架旁边,直接用手端着吃。
先弄上一口蛹肉。
仍然是如同芝士一般绵密浓郁的口感,在这饥饿的午后,给了肠胃一种满满的安心。
入口即化,一口一口不知不觉,让人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里的异种都喜欢吃它。
吃下半个,喝上一口烫茶。
清爽的柑橘香味,仿佛在轻柔地按摩着大脑的前额叶,带走一切焦虑。
揉入水中之后,清苦和酸涩都不再是缺点,反而成为了优点,无限放大了芳香和回甘的效果。
再来一口飞蚕肉。
蚕肉香甜坚韧,很像是烤好的奶油面包。
牙齿留下的切面带着一线奶黄色的脂肪,好像奶黄包,又好像夹心奶糖。
在嘴里吃着颇有韧劲儿,却一点都不塞牙。
菌石肉有点像午餐肉,带上盐吃就非常足够。
口感上和炸羊相比略有欠缺,但是胜在入口绵密,不嚼即烂。
且有种很不错的发酵风味,像在吃某种蘑菇一般。
味道很像当年吃的菌菇风味火腿肠,又有点像香菇丸。
也许是为了控制身体内压强的关系,炸羊的肉质比寻常羊肉要硬不少,吃起来需要相当好的牙口。
但是这种充满了肌红蛋白的鲜肉,怎么烤都不会难吃。
尤其是蘸点加了石瓣橘的蘸料,连沼气味道都会被掩盖。
肉质纤维在口腔里悉悉有声,甚至能听出一种脆感。
这种脆感和沙虫的软弹感又能形成明显对比。
他们这种环节动物的肉似乎都不怎么好吃,但沙虫那一点点的土腥味比起三头蚯蚓那奇妙的JY味,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甚至可以说,就因为保留了这点土腥味,才有了特色。
太舒服了。
在一口一口的美食当中,刘笔仿佛能忘记了天地和时间。
自己的记忆仿佛倒退回了自己的前世。
回到了那个牛马般加班的写字楼内。
但是现在人死了,楼塌了,老板完蛋了,什么都没了!
只剩下他在大厅里吃着烤串,喝着茶。
他的余光瞥见了不远处的一处办公室。
上面写着一个人的名字,看上去,此人在这里的时候,应该是个级别不低的领导。
刘笔吃掉了最后一口肉,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那个办公室。
然后端着茶杯,坐在那个腐烂的躺椅上。
身后的“时间就是金钱”已经被摔碎在地。
刘笔从废墟里找到了一块破烂的白板,有点像写些什么的冲动。
但走到这里,又有什么好说?
最后,他写下“同意”二字,呵呵笑着,悠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