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章 隐藏得并不深(1/1)
京城中的显要人物,遇见他,皆需恭敬地唤一声“叶大人”。
尽管他仅是从四品的小官,
但因蒙受皇恩,
亦能借此威风一把。
这便是权力的魔力。
沈万三与沈金伴于叶轩左右。
沈万三身着华丽绸缎,体态丰腴,面容慈祥,眼中偶尔闪过商人特有的机敏。
他正协助叶轩款待宾客。
凭借其在商界练就的八面玲珑,沈万三将宾客们照顾得无微不至,
为叶轩省去不少应酬之扰,令他轻松不少。
宾客皆为官场中人,
沈万三能感受到他们对商人身份的轻视。
然而,因他是叶轩的岳父,
这些人转而变得谄媚异常。
“原来沈先生乃江南首富,真是令人钦佩。”
“能将生意做到如此规模,实属不易。”
“听说沈先生也涉足航海贸易了?”
“航海贸易可是块大肥肉啊。”
“若有需要,尽管开口,我们定当全力相助。”
......
沈万三微笑回应,“多谢各位大人。”
他心里却打着小算盘,真有难题,他定会找女婿帮忙,女婿毕竟可靠,若求助于他人,谁知道对方心里打的什么如意算盘,会不会背后捅刀。
多年商场摸爬滚打,他深知人心叵测。
至于宾客之言,除了奉承,其余他皆不放在心上。
宾客们对商人的厌恶,隐藏得并不深,
沈万三一眼便能看穿。
他能揣测到对方心中的想法,
无非是认为自己运气好,才能将女儿嫁给叶轩,成为叶轩的岳父。
沈万三心知肚明,却不点破。
沈万三之子沈金亦在旁协助叶轩应酬。
一群官员簇拥着他,
竞相拍其马屁。
沈金先生果然风度翩翩,相貌堂堂,未知是否已成家?吾有一妹,尚待嫁闺中。
“沈金先生,吾家有一女……”
……
众人争相欲将女子许配给沈金。
并连连恭维沈金。
他们皆欲借沈金之力,与叶轩拉上关系,从而得以提升地位。
沈金被众人的吹捧捧得有些忘乎所以,内心也蠢蠢欲动。
他素来将女子视为玩物,如今众人主动为其送上门来,他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正当沈金欲点头答应之际,沈万三出现。
“金儿已有正妻。”
“妾室亦不少。”
“不久前,他又纳了几房妾。”
“这小子极为花心。”
“所以我让他暂且收敛些。”
“娶妻纳妾之事,暂且搁置。”
一听沈金如此花心,那些官员立刻散去。
他们想与叶轩结交无误,但沈金行为太过 ** 。
且他们都是身份显赫之人,若与沈金结亲,实在是个累赘,还不如直接找叶轩联姻。
加之沈金仅为商人,他们若嫁女或姐妹,必为正妻。
为妾?
那简直是对他们女儿、姐妹及自己的侮辱,他们自然不愿。
沈金愕然:怎都走了?
沈万三不悦地低声警告:“别乱来!我们沈家虽有女婿相助,但你若胡作非为,为父也救不了你!”
经沈万三一番斥责,沈金略感清醒。
他顿时领悟那些人的真正意图,不过是想借他讨好叶轩。
“是,孩儿明白了。”
沈万三见他清醒,又叮嘱了几句,让他安守本分,勿再胡闹,随后便去招待宾客。
沈金目睹官员们纷纷讨好沈万三与叶轩,心中感慨万千。
回想妹妹嫁予叶轩之初,他满心不悦,认为叶轩配不上自家。毕竟,商人地位卑微,纵使他们沈家富可敌国,也难及一个小小七品官的尊贵。而今,叶轩深得圣眷,地位显赫,连皇长孙、太子及朝中重臣都对他礼遇有加,反倒是沈家高攀不起叶轩了。
接着,抓周礼开始。叶轩之子叶荣坐于铺有红毯的空地上,四周散布着笔墨纸砚、金元宝、算盘、食盒、将军头盔、厨具及书籍等物。众人围聚,好奇地注视着叶荣的一举一动。
“儿子,挑个你喜欢的。”叶轩向叶荣喊道。
叶荣懵懂抬头,眼神清澈而迷惘。
“孙儿,抓书或头盔!”沈万三亦加入呼喊。
旁观者低声议论,猜测叶荣的选择。
“你觉得他会拿啥?”
“可能是书吧,叶大人可是科举出身。”
“沈家经商,我觉得算盘可能性大。”
众人满怀期待。
最终,叶荣伸手抓起了金元宝,欲往嘴里送。叶轩连忙制止,笑称此物不可食。望着叶荣手中的元宝,叶轩心中暗喜,预感到这孩子将来定享富贵。
......
第287章,朱雄英言:“是金元宝,这孩子将来定能大富大贵,钱财无忧。他爷爷沈万三本就是江南首富,他生来便含金匙,其父叶轩又是皇上红人,若无意外,叶小公子一生富贵,衣食无愁。”
谈及权势,自是毋庸置疑。
“人各有命,我生来一无所有,全凭自身奋斗。反观叶小公子,天生富贵,权势显赫。”
旁观者窃窃私语,目光聚焦于叶荣婴儿肥的小脸上,满是钦羡。
人生来便不平等,有人含着金钥匙出生,财富无忧,纵情挥霍亦无碍;而有人,却为基本温饱挣扎。
沈万三面露惋惜,心中念及金元宝,更感权势之缺。他渴盼孙子未来能位极人臣,稳固沈家地位,却只得到财富之增。
“罢了,富贵一生亦算美满。”
宴毕,宾客陆续离去,仅余数人。
其中,朱雄英等皇孙尤在。
他们难得出宫,自然不愿速归。
众皇孙围坐于抓周时的红毯上,逗弄着叶荣婴儿,旁有毛骧、奶娘及仆人看护,以防不测。
“小荣,过来。”
“到我这里来。”
朱雄英拍手呼唤,吸引着叶荣的注意。
其他皇孙亦纷纷效仿,拍手吸引他。
“来我这儿。”
“快来。”
掌声连连。
叶荣婴儿大眼清澈却迷茫,口水涟涟地望着这群“巨人”。
最终,他爬向了朱雄英。
“太好了!我赢了!”
朱雄英蹲下身,紧紧抱住叶荣,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叶荣则用小手糊了朱雄英一身口水,那昂贵的皇长孙服饰,瞬间沾上了婴儿的痕迹。
朱雄英浑然未觉。
其他皇孙面露失望之色。
“输了……”
叶轩沉默。
这些小家伙究竟在比试什么?
这有什么好比的呢?
真是令人费解。
这群皇孙对刚满百日的叶荣展现出极大的兴趣,尽管他们自己也大不了多少,却不停地逗弄着这个奶娃娃。
“知道吗?我可厉害了。”
“将来我要做藩王。”
“所以,你做我的小跟班吧。”
“以后我保护你。”
朱高煦拍着胸脯保证,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但他对着一个百日大的婴儿说这些,婴儿连话都不会讲,思考能力几乎为零,自然不会回应,反而弄了他一脸口水。
“他是我的跟班!”
“我也要收他做跟班!”
这些小皇孙争吵起来,都想把这个百日大的婴儿收为小弟。
然而,当事人却直接向奶妈爬去,完全不理会因他而起的争执。
“咳咳,皇孙殿下们。”
“宴会已经结束了。”
“我们该回宫了。”
毛骧轻声提醒。
“这么快!?”
“我不要。”
“我们还没玩够呢!”
“我还想再玩会儿。”
小皇孙们瞪大眼睛,浑身散发着不满的气息。
他们刚来不久,就要走?
自然不甘心。
毛骧很无奈,皇孙们不愿走,他也没办法。
叶轩当然明白这些小家伙的心思,无非是想在这里蹭吃蹭喝蹭玩。
毕竟他这里的美食独一无二,外面找不到。
而且还有好看的书和有趣的故事。
“既然皇孙们还想留下,那就让他们多待会儿吧。”
叶轩开口。
得到叶轩的许可,毛骧只好停止劝说。
叶轩望着这群小家伙。
“你们想吃什么?”
宴席上,醉仙楼与集贤楼大厨的手艺并未引起小团子们的兴趣,他们浅尝辄止。叶轩见状,随口一问。
小团子们的眼中立刻闪烁起光芒。
“老师,只要是您让准备的,我们都想吃!”
“老师,我想吃火锅,特别是毛肚!”
“……”
他们围在叶轩身边,叽叽喳喳,如同麻雀闹春。
叶轩苦笑,做了个暂停的手势。
“好吧,那我让厨房给你们准备汉堡和炸薯条。”
皇孙们一脸疑惑:
“汉堡是什么?”
“炸薯条呢?”
“好吃吗?”
“傻孩子,老师准备的肯定好吃啊。”
最后一句让叶轩心中一动,想拿仰望星空派捉弄他们一下,让他们见识下“世态炎凉”。但转念一想,那诡异的造型可能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便打消了念头。
“哇!”
“这就是炸薯条?”
“好脆!”
“外皮酥脆,内里绵软,还有一丝甘甜。”
“汉堡也超赞!”
“像两个烧饼夹着东西。”
“饼皮好软,不可思议,像包子一样。”
“番茄甜甜的,美味极了!”
“里面的肉汁水丰富,太好吃了!”
……
小团子们吃得津津有味,赞不绝口。
这是叶轩改良的中式汉堡,酱料虽无法完全复制,但替代品也调制得香气扑鼻。孩子们天生喜爱这种快餐,汉堡和炸薯条迅速成为了他们的新宠。
汉堡源自十九世纪中叶的汉斯猫国,当地人喜爱将牛排捣碎塑形,初为牛肉饼,后随移民至漂亮国,经改良夹于两片小面包中,得名汉堡。
至于炸薯条,其起源众说纷纭,第五共和国与比利时各有主张,但文献记载始于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中期渐趋流行。然而,叶轩现制作出汉堡与薯条,早于这些说法数百年,自信宣称此乃大明之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