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抓小狗吗,去哪抓?(1/1)

“妈!这是我们今天在蒋氏故居照的几张照片,你看看咋样?”

回到家里,常顺把照片拿了出来,笑着对孙春荣说道。

说完递给了她。

“你们咋穿上这样的衣服了?”

把相片拿到手里看了后,母亲有些意外。

“那是景区照相馆的人提供的!”

他解释了一句。

“这样啊!照的真好!芫芫跟玲玲看上去更漂亮了,你也更帅了!”

母亲又仔细看了一会儿,夸赞道。

“那边的衣服还有旗袍、民国时期的军装。

等以后我带你去了那边,你也换身衣服穿,就换旗袍,那样的话,你看着肯定也会很好的。

让爸穿军装,将军的那种时装,你跟他一起照几张合影。”

常顺又笑着对她说道。

“等去了再说吧!”

她明显有些心动了。

去了大城市,见了世面后,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过于保守。

“啥去了再说?”

正说着,父亲走了进来。

“你问阿顺吧!我去准备晚饭了。”

孙春荣说完把照片又还给了他,然后离开了。

常顺把之前说的事跟常建忠又说了一遍。

同时把照片又递给父亲看了一会儿。

跟母亲一样,他说他们照的这些相片效果很好,另外对于以后去了那边的景区,换衣服照相也很心动。

跟父亲说完,刚走出门,他的手机响了起来,看了下,是三舅打过来的。

接通后,对方告诉他,说他村里、他的一个同姓二叔家养的一只土狗下了窝小崽,有6只,已经满月好几天了。

问他要不要养一只。

之前在“沪市”聊天,他们就提到过要在老家别墅院子里养条狗看家护院的事情。

虽然爷爷奶奶养着的有一只,但毕竟隔着一些距离。

现在有现成的狗,常顺自然不会错过。

跟三舅说他一会儿去他家一趟,他就挂了电话。

关于养狗,常顺有自己的观点跟看法。

之前就说过,他自己不会养宠物狗,没那个闲工夫。

但看家护院,自己长时间不回老家,老家别墅的房子,总得有个“响动”,有点活力。

这就需要一条看门狗镇宅辟邪了。

而看家护院,养的狗并非越凶猛越好。

在农村,土狗是最好也最合适的。

土狗,俗称“中华田园犬”,这种狗,既忠心又好养活。

就拿爷爷家的那只狗来说,哪怕它再饿,只要你不把东西扔到地上给它吃,它都不会抢食。

“中华田园犬”的智商,在所有狗里面,也是最高的,碾压其它任何种类的狗。

另外他们生存能力强,没东西吃,去厕所都能活下来。

不过他养这狗,自然不会让它去厕所。

提到土狗——中华田园犬,常顺不由又记起了曾经刷到过的一些小视频,说的是关于消灭“中华田园犬”的西方物种替换计划。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里面的内容,说禁养土狗。

有专业人士说这样的狗,优点太多,损坏了很多人的利益。

关于损坏谁的利益,人家也说了:

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宠物医院。

大家都养这种狗的话,他们就会少很多的生意。

其次是卖狗粮的。

这狗不吃高价狗粮,剩饭剩菜就能打发。

再次,是给狗做美容的。

中华田园犬就算有人养,基本上也没有人会把它们带去做美容。

最后,说的就是关于西方物种替换计划,狗的“忠诚护主”,在他们眼里,被抹黑说成了凶恶。

当然,别人不养这狗,或许是觉得土狗太平常、太低贱。

有钱人都养稀少品种,价格越昂贵越觉得有面子。

人的想法不同。

不管别人怎么想,常顺自己还是觉得乡下的“大黄”、“黑子”这样的土狗听着亲切、看着更顺眼,看家护院,还真不是其它狗种能代替的。

“芫芫、方姐,想不想跟着我一起去抓小狗?”

走到常静睡觉的那处房间,常顺笑着对二女说道。

从景区回来后,她俩就跑进了这处房间。

“抓小狗吗,去哪抓?”

宋芫很感兴趣。

方玲也看着他。

“我三舅那边,他同村的一个人家里。”

“那好,我们跟你一起去看看。”

宋芫又说道。

说完拉着方玲跟他一起向外走去。

跟父母、爷爷奶奶打了声招呼,三人就坐上面包车离开了。

用了10分钟左右的时间,他们就到了外公、外婆家。

在景区买的有一些土特产,他拿了一些放到两位老人的家里。

随后,他们到了三舅家。

“阿顺,小狗我已经抓回来了,有两只,都是公狗,你选一只,还有一只,我让你外公外婆养着。”

跟孙德宏见面时,他笑着说道。

旁边三舅妈也在,常顺对他们二人笑了笑。

宋芫、方玲跟他们也相互打了招呼。

然后三人蹲下身看起了狗来。

两条狗装在一个硬纸箱里,它们看上去都很小,重量估计只有两三斤。

虽小,但胖嘟嘟的。

其皮毛颜色,一黄一黑。

“小狗好可爱啊!”

看着时,方玲摸了摸它们,很喜欢的样子。

“它们的眼睛好黑啊!”

宋芫也说道。

满月的小狗,眼珠子确实很纯净,漆黑漆黑的。

“你喜欢哪只?”

常顺问宋芫道。

“你喜欢那只就那只,你比我要更有眼光一些。”

“三舅,三舅妈,我就要黑色的这只吧!”

宋芫这样说,他想了想,然后说道。

至于为啥选黑色的,有句老话说的是黑狗更加的镇宅辟邪。

另外黑狗长大了,也更像狗熊,更有气势。

“好,那你就要黑的!”

三舅说着,把它抓起来丢到了一个装酒的纸袋里。

“晚上在我这边吃饭吧!”

选好狗,三舅妈对他们说道。

“不了,我妈已经准备晚饭了,说好了回去吃的,现在应该做好了,明天早上我过来接你们。”

他这样说,他们就没有坚持。

又聊了几句,三人就带上狗离开了。

经过外公外婆那里,他们简单的又说了几句。

之后就坐上了车。

回去的路上,方玲想直接抱着小狗玩。

但他的一句话,说狗有可能会拉屎拉尿,所以她就没有继续坚持上手抱着了。

吃饭期间,两女想给肉、骨头小狗吃,又被大家拒绝了。

这样的小狗,目前只能喝米汤,吃一些稀饭,等长大点,才能逐渐试着吃肉、吃骨头。

养狗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简单,特别是一些其它品种,在养的时候,还要打抗病之类的疫苗,否则很容易夭折。

常顺以前就看见过有人养小狗,金毛或者牧羊犬之类的,养了几只都夭折了。

晚上的时间,爷爷、奶奶听父母说他们今天去蒋氏故居照的相片好看,想看一下。

他又把它们拿了出来,让两位老人看了一遍。

看过之后,他俩也都说照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