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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伍兹交给我的房间里,莎伦和马里奇正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序列七晋升就要仪式了吗?”
在我的记忆里,序列六升序列五好像才需要开始仪式。莎伦正在摆仪式阵法,马里奇瞪了我一眼,说道:“放纵派的东西会控制你,就像我们也会控制你一样,因此需要举行仪式,结束后你就可以用了。”
不用多解释,我知道仪式借用的肯定是他们那个死而不僵的半神老师的力量。莎伦飞快地画好了仪式所用的阵法,把蜡烛点燃,念了一段尊名,把仪式阵中间的火点了起来。在赫密斯语和古赫密斯语的诵念声中,那颗绿油油的非凡特性闪烁着的光辉慢慢褪去,像是附上了一层黑色哑光膜。在马里奇的指示下,我立刻架起锅具,倒入烈酒,把辅助材料都扔了进去。莎伦把那颗非凡特性飞快地滑进锅里,只听咕嘟一声,狼人魔药配方便制作完成了。
“快喝。”那两人都直勾勾地盯着我。我犹豫了一下,指了指还架在火上的锅具,“这个?现在?”
“废话。”
我只好双手捧起滚烫的锅具,一鼓作气地把那些东西都灌进了嘴里。好烫!这是我唯一的想法。
好烫,太烫了,从头到脚都烫,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沸腾起来了。恍惚间,我看到我的手臂上长了密密麻麻的黑毛,牙齿也开始发酸,手掌更是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长出了尖利的指甲。我赶紧调整状态,一边冥想,一边深呼吸,那股从身到心的灼烧和拉扯感才慢慢结束。
我已经算是中序列的非凡者了。心脏砰砰乱跳,我却没有产生多余的情感,只是迟钝地歪了歪头,看向我的手心:魔药的力量平复下来,我恢复了人类正常的外表,只是眼睛的颜色越来越浅,变成狼一样发光的金色。
“我的眼睛是不是要掩盖一下比较好?”
莎伦一句话也没说,我知道她并不是真的惜字如金,只是很无语。马里奇一边收拾锅碗瓢盆一边提醒我:“你还是考虑考虑别的问题吧,眼睛还算小事呢。”
我的心跳本来就很大声了,听了这话更是扑通扑通地乱跳,浑身上下都像被揪起来要扔进油锅一样,而且是物理性的紧张,非心理性的。
“放纵派的污染会影响我吗?”
“会,也不会。一样要消化。”莎伦简单地回答了几句。
我揉了揉肚子,被她敲了一下脑壳。
成为“狼人”之后,我拥有了更敏锐的嗅觉、视觉和听觉,并且有了一定的夜视能力,但在完全漆黑的地方依然看不到。我可以主动伸出尖锐的利爪、尖牙,可以一次划破钢板,牙齿和爪子也可以分泌毒素,把被伤到的人变成短命的傀儡。而作为完整的被诅咒生物,以后的满月可能无法靠自己熬过去了,在红月的照耀下,我会变成满身黑毛、残忍嗜血的怪物,而且可能很难保留理智。
我变强了,也变得更傻了。
莎伦身形一闪,来到了窗户玻璃上。马里奇也拉开门,临走前还向我告别,让我好好休息。我顺着窗口向外打量了几眼,伍兹介绍的房子真不错,最重要的是,这间房子配置挺好,但是环境很荒凉,非常适合不法之徒在此隐居。这该死的联想让我打了个寒颤,不过,哪怕是凶宅中的凶宅,区区一个鬼,还能把我怎么样呢。
内心响起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万一那小子把你卖了怎么办?你住在这就跟半开的午餐肉罐头似的。
躺在陌生的床上,我辗转反侧,最终还是决定先睡觉。半开的午餐肉罐头又能想到什么。
至少,伍兹想把我卖出去,还差两个环节:一,我答应帮他找的材料还没拿,二,就算把我拆成十斤净肉,他也找不到买家。因此,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找上了门,叫我赶紧起身,陪他去据说有马滕斯鼹鼠出没的郊区——白崖镇。
“车钱由你全权负责哦。”
“我是那种人吗?”
他是,他工资都不给我涨。我嘟囔着起身,穿了条不算脏的便宜套裙,跟着他坐上了出租马车。路途很颠簸,他的脸色不是太好,在我有意无意的套话下得知,他偷偷观察了几位家族“大人物”的行踪,发现白崖镇总是一个固定会去的位置。不过,他这也只是第一次前往,之前也没去那边调查过情况。
换句话说,二十多年来,伍兹从未离开过贝克兰德市区,而且很少在外面过夜。可悲的妈宝男。
我问他如果被妈妈发现自己老和陌生女人出门,要怎么和妈妈解释。伍兹轻蔑地打量了我几眼:“交个漂亮姑娘做朋友倒是也不要紧,她会假装没发现的。”
我的内心生出了适量嗜血杀意。不过,现在的情况下,他是老板,我顺从顺从顺从他。过了几个小时,太阳已经移到高空之上,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城镇的马车驿站。临行前,伍兹跟司机还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的拉锯战,这才付了钱,领着我向斯特福德河畔走去。
接近正午时分,一些有闲人士也带着野餐用品来到河边,吃一顿简单的午饭。伍兹拿起软皮口袋,翻出他用报纸包着的烤三明治,我们俩一人一半,就像其他人一样,无所事事地在河边散步。这么和谐的场景,很难想象,这里能抓到“罪犯”的主材料提供者。我打了个哈欠,眼看着太阳越来越高,越来越亮,不知道还要探索到什么地步。
“这才刚逛了多久。”伍兹冷淡地戳了戳我的后背,“继续。等这些人离开了,鼹鼠可能就出现了。”
我只好强打精神,努力搜索。既然是“罪犯”的主材料,那么,马滕斯鼹鼠一定也有类似“罪犯”的特征。要扮演“罪犯”的话,首先,它要犯罪,其次,它和“囚犯”肯定不同,绝对不会束手就擒,而是伺机而动,准备逃脱,进行下一场犯罪。唔……什么时候最容易犯罪得手呢?总之,应该不是阳光正好、风和日丽的时候。
“要不然我们先回镇子里,休息到晚上再出来找吧。”
伍兹摇了摇头,沉默地拒绝了我的提议。气温也越来越高,明明不是盛夏,阳光却毒得刺眼,和“雾都”贝克兰德一个天堂,一个地狱,界限画得泾渭分明。面前的河流都被阳光晒得微微扭曲起来,在这片仿佛玻璃瓶中的明亮景色里,我的脑袋突然“嗡”的一下,打开了新的思路。
午后和深夜一样危险。在大家吃完午饭,明明没到休息时间却都渴望休息的时候,世界一片寂静,仿佛玻璃景观被擦得透明。它一样可以掩盖罪行。
“那边!”伍兹箭一般窜向河边,我也赶紧向那个方向跑去,中途兜了个圈子,以求拦截对手。一抹肮脏的土黄色影子向我们之间的空隙飞来,我一把按在它的咽喉上,伸出手截住它的时候不小心压断了它的脖子。幸好,魔药晋升不是魂环吸收,我杀了也没事,伍兹一样吃。
“你……你也太快了……”伍兹气喘吁吁地来到我身边,伸出手。我把手中这团恶心的小动物扔给他,闻了闻手指,差点干呕。马滕斯鼹鼠长得恶心不说,闻起来也有一股腐烂流脓的味道,皮毛的颜色像冻结的粪便。伍兹也有些嫌弃,他掏出之前放三明治的口袋,把马滕斯鼹鼠的尸体扔了进去,让我差点尖叫出声。
“你真不讲卫生。”
“用不着你说我。这个口袋我以后再也不要用了。”
幸好,只有近距离接触才能闻到马滕斯鼹鼠身上的恶臭,把它装在口袋里也不影响我们坐车。我本来想处理下尸体,但伍兹觉得,就这么拿着也挺好,其他的部件也可以到非凡者集会上贩卖。他试探着问我有没有分红的想法,看起来,我要是想要一部分鼹鼠的话,他就会当场干掉我。在角落里,我突然一脚踢飞了他的口袋,对着他比了一个中指。
“傻逼。我再提醒你一句,仅凭你自己是干不掉我的。我愿意和你合作是因为我想,而不是你想。再这样偷偷威胁我,我先把你卸成十六块蒸烤煮炸焖煎烧了。”
伍兹愣了一下。他的表情管理做得真的很差劲。我捡起口袋,把它重新塞进伍兹的怀里,说道:“我不惦记你的那点东西。对我友善点,尊重点,礼貌点。这不难吧?”
“我……”伍兹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说,对不起,小姐。”
“对不起,小姐。”
“没关系。”我露出交际场上经常能见到的甜美笑容,“我知道你是无心的。”
我猜他在心里肯定偷偷诅咒了我。
为了掩盖我们的目的,伍兹在白崖镇上买了几件水晶制品。此地盛产水晶产品,尤其是镜片,于是他买了副眼镜,又买了个水晶花瓶。他把那些东西统一扔进了装尸体的袋子,看得我太阳穴一抽一抽的。终于,太阳最亮最热的时间过去了,伍兹找了辆新的出租马车,带我回到贝克兰德。
“两位来白崖镇游玩,怎么不多呆上些时候呢?”驾车的车夫很是自来熟,我和伍兹还没说什么,他就自顾自地打开了话匣子,“那边的水晶厂生意不是很好,正开展新业务,让游客来体验制作工艺呢。不过这地方也确实没什么人来,哈哈哈,谁要花钱去扮演工人啊。”
“我倒是挺好奇的,不过很可惜,我家有门禁,只能下次再来体验了。”我接了下车夫的话题,以免气氛过于尴尬。
“哦,看来你们是身负秘密的一对儿。”车夫暧昧地笑了笑,“稍等一下……年龄大了,眼神不是太好,我戴个眼镜可以吗?不介意吧。”
说完,他从怀中掏出了一片单片眼镜,夹在了鼻梁上。
伍兹的手指动了动,我感觉他打算拿这个当理由,跟车夫再砍一砍价格。我则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到贝克兰德之前,这种预感愈演愈烈,我甚至产生了种跳车逃开的欲望。在城市边缘的饮马井,我硬拉着伍兹,提前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