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日是归期(1/1)
我忽然惊醒,不知何时,归乡的长途客车早已在路边停下。昏黄的路灯下,司机正在客车旁忙碌着,车内一片昏暗,大多数旅客已经下车,有的还在搬运着行李。唯有我仍轻轻将脸颊倚靠在冰冷车窗上,小雨淅淅沥沥,在车窗上汇聚成小股水流,带走了些许的热量,也带来了些许清醒。
下了车,走向记忆中有些模糊的小路。又见那一抹初晨的雾气,层层叠叠地压在树梢,厚而沉闷,手一挥便散,手一停又聚。一旁林中自由穿行的鸟儿,窸窸窣窣,时有时无,带着点无拘无束的喜悦,轻轻唤醒沉睡的大地。各式生灵低低出声互不相让,却又转瞬即逝,一如初见般平静。
看着飞蛾在路灯上来回扑打,心中不免泛起一种悲凉和感慨。飞蛾的归途是燃烧,是壮丽;而多年未曾蒙面的故乡,再见时又会带来怎样的结局。
“娃儿回来辽!”
熟悉的陕西话忽然将我拉回了现实,眼前的景象渐渐清晰起来,爷爷好像已经在那里等了我们许久了。
老爷子七十了,却不显佝偻,反倒挺拔如青松久矗。满是风霜的脸上却好像总是带着笑,就那样桀骜地向三尺之上的老天彰显着他面对一切的从容。
他那身白背心儿,兴许已经穿了很久了吧,虽然干净,但已经略有些发黄了。
“爷爷,你这身怎么还不换,这不会还是上次那件吧?”
我露出嫌弃的表情,却又有些心酸。但爷爷却是哈哈大笑,抬起手摸了摸我的头,
“能穿。”
房间早已收拾的干净利落,不染尘灰,时隔多年的坐在熟悉的床上,拨弄床头放着的不知多少年了还能响起的八音盒,当那首致爱丽丝响起时,一颗颗音符恍若掀起了时间的尘埃,说不出的感慨萦绕心间,待我细细回味。
不错,中国人心中有一个永远不变的坐标,叫做家乡。
“这家店还在啊?”
“一直在。”
爷爷熟悉地和早餐店的老板娘打了招呼,老板娘笑呵呵地招呼。
“呀?你孙子回来了么!长这么大了?快坐快坐……”
我印象中的那一团朦胧身影好像与她在重合,却又总有些对不上了……原来如此,老板娘上了初中的女儿,倒是和那张我印象中的脸庞有些对上了。
人生如朝露,去日何其多。
嗅了嗅手中肉夹馍的香味,恍若又想起了十年前在这里度过的童年。这家店就在家旁边不远,上了那段熟悉的白石楼梯就是了。那段楼梯,当初我一直觉得爬起来很累,一眼望不到头的那种,高山仰止一般。每次都得让爷爷牵着上去,所以小时候不愿意走这门。不过如今再看时,它变得不再那么长了。
它好像也老了。
说句实话,离开家乡后,好像再没有吃到过有记忆中味道的肉夹馍。
对于馍,肉夹馍可以分为两大流派,一种是潼关的火烙白吉馍,口感较软,如果师傅烙的好,白吉馍白边毫无火色,表皮焦香,馍瓤绵软;另一种是渭南的火烤千层饼,外表有一层酥脆的环形饼碎,刚烤出来时,只是轻轻一捏就碎出一大片……可谓各有千秋吧。离开家乡后吃到更多的是千层饼,但我记忆中最怀念的味道,还是那一口白吉馍。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是肉夹馍最正宗的夹馅。少了肥肉,缺一分醇香;少了瘦肉,差一点口感。而肥瘦的结合,似乎能够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
切的细腻的肉丁被做肉夹馍的老师傅拿刀切入馍中,又用油皮纸一包,动作娴熟自然。接过来轻轻一捏,一缕油脂顺着馍的瓤纹浸润而下,瞧准就是一口,顿时感受到一种融合到天衣无缝的美味在口中舒展开来,糜而不烂,浓郁醇香,那一刻整个人都定格在无限幸福的瞬间。
这一口我盼了多久?
我想了想,那真是一段跨越了许久的时光。恍然间一直觉得自己还未长大,可蓦然回首时,风霜已伴我多年。
从前听别人说尝到曾经熟悉的味道会让人禁不住落泪,一直觉得有些难以置信。说出来不觉得丢人,现在我相信了——回过神来时,我竟已泪流满面。
山坡上的老街变化倒是不大。地面的红砖也同样是记忆中的形状,皮革店的喇叭声、水果店的吆喝声,小卖部旁趴着的大黄……现在那或许已经是大黄的儿孙了吧;还有那背着手看人下棋的大爷们、坡路旁停着的装了一车柿子的蓝皮卡……记忆的老枝,渐渐开出新芽。
“想吃啥?爷爷带你去。”
有一种饿或许叫做爷爷觉得你饿。
关于羊肉泡馍的由来呢,说来还要讲到当初的五代末年。赵匡胤还未得志时,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一日,在长安街头流浪的他,因饥饿难耐,不得已低下男儿头向一家烧饼铺讨吃。店主看他可怜,就把几天前剩下的两个烧饼给了他。可放了几天的烧饼又干又硬,根本咬不动。这时,他闻到了一股肉香,原来不远处正有一家肉铺在煮羊肉。赵匡胤便向店家讨了一碗羊肉汤,把干硬的烧饼掰成小块泡进汤里。没想到,这碗烧饼吸入了肉汤的香气,肉汤泡软了烧饼,一碗“羊汤泡馍”吃得赵匡胤浑身发热,饥寒全无,精神大振。
待到几年后,赵匡胤得了势,掌握了兵权,“黄袍加身”做了宋朝的开国皇帝。当了皇帝的赵匡胤,吃腻了山珍海味,怀念起了那碗羊汤泡馍。一次赵匡胤外出巡察,行至长安,不知不觉又来到当年流浪的那条街,又闻到了那久违的肉香。这一下,赵匡胤食欲顿起,直奔肉铺,让店主马上做一碗“羊肉泡馍”。店家见皇上驾到,惊喜交加,但街上的烧饼铺已关了门,只得让妻子烙了几个饼,怕皇帝嫌是死面饼,便把饼子掰得碎碎的,浇上羊肉汤煮了煮,再放上大片牛肉,又在汤内放入了菠菜、粉丝,撒入葱花,最后又淋上几滴黄灿灿的花椒油。当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羊肉泡馍端到面前时,赵匡胤尝了一下,立刻找到了当年的感觉,于是,皇上的架子也不端了,在臣子、卫士惊异的注视下大快朵颐。吃完后,赵匡胤全身舒畅,当即赏赐了店家。
于是,一夜之间,皇帝来吃羊肉泡馍的事就在长安城里传开了,越来越多的人慕名来尝美味,店家索性把肉铺改成羊肉泡馍馆。后来呢,也就有了羊肉泡馍的传承。
这家羊肉泡馍店做了几十年了,店面比我当初印象中大的多,从前不过楼下几桌,如今却也能在楼上定酒席了。爷爷说,许多年前就重装了。不过,他家的羊肉泡馍依旧是它的老味道,这对于饭店来说是最为不易的。
把馍掰成了小块,下了汤,又是几勺油泼辣子。馍恣意吸吮香而不膻的羊汤,显得饱满丰润。端起酒杯,里面是冰镇了的汉斯果啤,吃一口羊肉,一口泡软的馍,就一口腌过的糖蒜,喝一口果啤,结合的味道在味蕾中舒展,化成一条线直淌进胃里,一下子快感就被激发出来,抚慰着五脏六腑,全身登时舒舒服服的,羊肉的嫩、鲜带着泡馍特有的香味在嘴里不停游荡,肥而不腻的脂肪带来的愉悦感瞬间让旅途的劳顿变得无影无踪。
倍感欣慰的是,biangbiang面、刀削面、臊子面、擀面皮、麻食儿、锅盔、甄糕、油茶麻花、水盆羊肉、鸡蛋醪糟……一切都仿佛还是记忆中的味道,不过我似乎吃出了另一种味道,只是回味不得了。
闲适地走过记忆中的那一道道路口,我忽然想去看看小时候天天晚上去的公园。
公园旁边那些店铺都在装修,或许他们曾经的样子我再也记不起来了,好在公园并没有变。从一个小坡下去,穿过修剪地整整齐齐的灌木丛,看到那红柱亭,才算到了公园。
记得以前觉得公园的灌木丛如围墙一般高。夏,与蝉鸣一同,和花露水的清香一道,随同伴恣意玩耍,玩起了躲猫猫,在灌木丛旁蹲下去,仿佛能够躲过全世界。只是现在走过,它只与我腿同高了。
穿过红柱亭,内部即使现在看来同样广阔,篮球场、乒乓球桌、还有那片地上铺满各式鹅卵石的中央广场,曾经都播撒过我的童年吗?
秋的落叶,浮漾着澹澹的流光,迎光则耀眼,孤清却抚慰。又见秋风吹散片片淡黄的树叶,由远而近,悠悠匆匆悠悠,卷起它们飘扬飞舞,散落在日薄西山的斜阳中,各种秋风簌簌的起伏声与树叶盘旋的飞扬声,奏鸣出一曲舒缓而安宁的音乐,犹如在庄重的音乐教堂缓缓弹奏。
红火的骄阳接近了地平线,天边顿时燃起一大片似火的红霞,漫溢出幽微与深邃,一抹暮色降临了。
我漫步在夜晚的公园中,忽然抬头看去,夜空明朗,当明月高挂时,几颗星星依旧如从前般伴随她左右。只是不知是不是记错了,好像有几颗星星看不见了。
“我们来玩捉迷藏!”
“来!我当抓人的!”
小朋友们在一旁玩闹着,我没有挡他们的地方,只是独自离开了。我随即一笑,心中豁然间变得释然。家乡逐渐发展起来了,当初那个风尘满地的小县城,如今城市化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了,但许多东西渐渐隐没在历史踪迹中,若是没有人再记得它们,或许它们就仿佛从没有到来过一样。
一切的变化本就是情理之中,也能够接受。可与记忆重叠的那一部分,终归让人感到畅然慰藉。
大公园的那一座中央高台上,角儿们你方唱罢我登场。老一辈人口中,几十年前村村有高台,处处有戏台,进了戏班子怎么说也能有口饭吃。现在的戏班子少了,已经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不过传播媒介的增多,也让黄土高原的这一大特色唱腔广为传播,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
“开言来再叫秦氏香莲听,有心准了你的状,公主国太闹哄哄,我赐你纹银三百两,拿回家去养儿郎!”
老先生脚踏只是一张嘴,便知道这是台下不知多少年汗水换来的功夫,台下的观众们聚精会神,有的还嘴里跟着哼哼两句,不时摇头晃脑,只是眼睛却始终盯着台上。
梆子、板胡、扬琴、笛子、锣鼓与人的吼唱声融合,将那股豪放之气泼洒,洒向了天,洒向了地,洒向了四方。
秦腔的核心发源地位于陕西的宝鸡岐山、凤翔一带,因以枣木梆子为击节乐器,又叫“梆子腔”,因以梆击节时发出“恍恍”声,俗称“桄桄子”。
从气势上来说,如此多年来听过的剧种里,秦腔的气势数一数二,或许也就是河北的保定梆子能与之相较。
秦腔的特色是它的苦音腔。苦音腔就是秦腔区别于其他剧种最具有特色的一种唱腔,演唱时激越、悲壮、深沉、高亢,表现出悲愤、痛恨、怀念、凄凉的感情。
仍记得小时候,夕阳下领着小板凳跟着爷爷逛庙会,庙会的烟火气足以让人流连忘返,台上的叽叽喳喳让人心生烦躁,只想静静的舔舐着那个滴水的冰棍。看着爷爷满脸深深投入的神色,我却没明白上面的人哇呀呀地到底在喊些什么。日月如梭,如今的我却已然能够静下心来,曾经让我觉得甚至有些烦躁的声音也变得动听起来——
秦腔不是唱的是吼的,祖父辈们承载了那片土地太多的苦难,唯有一腔怒吼,才能吼尽那半生的荒凉!
“让儿南学把书念,只读书来莫要做官!”
“你丈夫不把高官做,岂能骨肉自相残?”
“吩咐香莲下堂口,我也要辞朝不做官!”
真情真意秦香莲声明不断,刚正不阿包公断明了一片晴天美松千秋万代!
——
在老家,由县城里回到农村,叫做下乡。这并没有歧视农村的意思,土生土长的老秦人扎根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的灵魂早已与这片辽阔的黄土大地交融——下,是归的意思。
“娃长这么大啦?你说说多少年没见了?还这么瘦么?”
“二娃,过来见你表弟!”
“带东西做啥呢么,拿回去给娃吃……”
舅舅穿的是蓝底白条纹的粗布衬衫,黑色短裤,只是都有些旧了,上面已经有了洗不去的土印;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面色有些偏黄。他嘴里噙着笑,看起来好像一直都乐呵呵的。
印象中,小时候舅舅就对我很好,每次跑去他家玩,总被舅舅塞上一大把零食,其中甚至包括属于表哥的,这搞得表哥总是有些幽怨。
“表哥。”
“诶诶。”
多年未见的儿时玩伴于故地重逢,面对着面,心却已无法连接。我和表哥打着招呼,表哥的笑容也有些尴尬。那一层时间带来的生疏,恐怕已经难以抹去了。
好在,当初在乡下祖宅门前,夕阳下骑着滑滑车你追我赶的画面,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回忆中,当再次想起之时,依然会嘴角带笑吧。
与我的父母年轻时离乡工作不同,许多老家的亲戚是种地的,就如我的舅舅。他很爱那片土地,我亦如是。
枝头未见翠半点,尽是红灯挂高空。舅舅是种柿子的,他十分喜欢它们,每天舅舅都会去照顾那些柿子树,周而复始,无论风雨。柿子长大了,一颗颗的比市场上面的要大上不少,卖的却没有市场那么贵,而且还会拿回家不少,还会送给亲朋好友。我跟着下了田,去帮着摘了一些柿子,虽然帮不上多少忙,舅舅却还是很高兴。
乡下的地很大,舅舅家也不止有柿子树,还种了很多土豆、大葱、花椒和辣椒,如果柿子已经过了结果的日子,还能看见鸡鸭鹅。
现在农民种地都会用上地膜,使用地膜可以保温保水增加产量。但唯有真真切切接触着土地的人才会清楚该用什么样的地膜,就连颜色都是有讲究的。舅舅讲过,比方说种土豆,白膜升温快,但是需要配合膜下除草剂使用。黑膜防草效果好,吸热也遮光,所以黑膜浅表层温度较高。但是垄下十公分,黑膜温度不如白膜。各有各的优点,根据的是植物的特性来选择地膜。
舅舅的地也是相当好的,因为他耕耘过那里的每一寸,每一个角落。舅舅耕完地之后就撒种子,看着他的身影就感觉他撒下的好像不是种子,而是对这片土地的爱,爱的有多深沉,它们就长的有多好。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一开始一片荒芜凄凉的土地变得鲜活热闹,从一片贫瘠的土地变得肥沃丰饶,无不是我舅舅的功劳。从开始下田算起,舅舅在这片土地一呆就是三十年,是的,三十年,他在这片土地上已经呆了三十年了,他用心的照顾着它和它们,就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般。
“走啦舅舅!别送了!”
后视镜上,那道蓝色的身影越来越小,渐渐缩成了一个小点——我看见他在招手。
——
秋的山枫,氤氲淡青色的晴岚,红而凌冽,迎光则灼如烈焰,背光则黯如泣血,对于视觉,却也是一种畅意的扫荡。当风游过层层叠叠的红叶间,由岸到麓、再到巅,飒飒簌簌飒飒,携着偶尔一片山松应和的涛声,长短不均高低不同的声部配合得当,谁指挥着这一支秋的乐队?
“爷爷,别送了!”
起风了,干练的红侠客来了,她闪着青锋的剑挥过染遍了的山林,所有的乐师、歌者随之俯仰吟哦。
当归去之时,想象中的离愁似乎并没有追上我,兴许是现在的交通发达,它已经追不上我了吧?日落的座舱,浮漾暖暖的光辉,悸动而温柔,迎光则烨熠,背光则暗淡,对于视觉,是一种无声的疗愈。至于阳光逐渐在摇摇曳曳的车厢上离开,自上而下,急急缓缓急急,拖着一大匹发着光的薄纱顺着窗与彩灯悠悠褪下,各种行走声与车鸣声组装成钟,谁的离场警醒着夜晚降临?
抹去不知哪里滴落在脸颊的两行清水,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却又突然笑了。
有人说,高山仍在,水也长流,只是,花有春秋。或许,昨天是段历史,明天是个谜团,而今天就是天赐的礼物,像珍惜礼物那样珍惜今天,才是最最重要的事。
从黄土大地走出的孩子,将会踏遍四方,总有一片净土会容他安身,看天地苍苍。
孤江水寒,马蹄声远。
山不见我,我自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