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

我有一段想舍弃但不忍心的关系,他很好,他会在我们相处时耐心、包容、细心、而不失幽默风趣,会让我感觉到轻松自在,可我们不能再近一步。我很讨厌将一段关系定义为「友情之上,恋人未满」,而我正处于这样的关系中,也就是不具排他性的亲密关系“situationship”。

我们的关系可以是稳定的,长久的,只要我们都不捅破这层纸。我太清楚一旦我对他起了占有欲,我们就会就此结束,我们可以无限靠近,但不能再近一步。

我想过无数次断联,可是他总会时不时发张图片或者发几句文字,跟我分享他的日常。我也总会很没骨气的放弃掉这个念头,然后认真回复。

今天也是如此。

「记得你的课是在上午对吧?」

「来我家看猫吗?」

在我快睡着的时候收到了他的短信。

很幼稚,但我答应了。

周五只有上午的课,也就意味着从放学那一刻开始,我的自由时间一直到了周日晚上查寝之前。

我从来不会问他爱不爱我,喜不喜欢我,只有我们情到深处尽兴的时候,我会逼他说爱我,说只爱我,也只有在这一时刻,我发了疯的占有欲会溢出来,发泄在本不属于我的景非身上。

「景……」

他不给我说话的机会,粗鲁的掐住我的脖子,用力的吻了上来。我感觉快要窒息快要承受不住,可我的双臂却环在他的脖颈处,拥的更紧,然后指甲深陷他的后背之中。

他放开了手,撑在我两侧,低头看着我,进而发起了更猛烈的攻击。

我让我们的距离更近了些,他却完全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我只好求饶,从他的眉骨,摸到鼻梁,然后摸到下巴,端起他的脸,向他索吻。

我痛苦,同样也享受其中。

我们是一所学校的。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带回小蛋糕让他下楼,他说要给我送礼物的时候我会在回来的路上买一束花藏在身后。我们路上遇见我会选择视而不见,因为我没化妆,即使我们见过彼此的素颜。我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他会戏谑说「怕被你男朋友抓到」,我也会笑着说「那他一定会打死你」。

我问他,「景非,如果我有了男朋友,怎么办?」

「我会藏好自己的啊,我又不是那种小男生。」

我笑着搂过他,我说我喜欢他的听话懂事。

「我们do的时候给他打电话。」景非窝在我怀里,冷不丁回了一句。

我喜欢他,包括他这番可爱的模样。

我叫萧思思,大一在读,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大学生。朋友评价我“外表看起来挺不羁,内里却是乖乖女”。我一点都不否认。也许几天不见,我就又是大变样。

本以为我和景非会就这么停留在无止境的虐恋之中,事情却发生了改变。

一对一的situationship是很折磨人的,一对三的situationship却是让人愉悦的。

我说过,景非很会照顾人。我喜欢他的成熟、懂事,喜欢他的可爱、感性。原本是应该就这么喜欢下去的,直到我们之间有了矛盾,这段单程式恋情再慢慢走向终点。这是我的预测,毕竟在此之前我所有的感情都是这样的,好马不吃回头草,结束了就是结束了。专一、深情的在一段感情中陷入,再抽身。我享受这样的过程,和不同的人。

我被景非的两面吸引,那如果说,有一个人同时满足了这两点呢?我会不会就此结束我和景非的这段感情?

景非确实哪哪都好。但跟崔圣洙比起来,不过是成熟的小男生罢了。

我做了和之前截然不同的选择。

从前皆是yes or no,而这一次,我选or。

和崔圣洙的初次相见是在酒吧。上海的酒吧是玩不完的,凌晨两点多时,我已和我的朋友转了三个场,仍旧丝毫没有倦意。从bounce到hiphop到欧美流行再到电音,我没喝多少酒,但这音乐已经使我醉的差不多了。

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我朋友基本都是180出头,而他明显又高了一点。目测身高190,穿了一件很厚的黑色皮衣,搭了宽松的牛仔裤,看下半身能知道他很瘦,外套也够厚。红色的灯打下来,我只能知道他染了浅色头发,被灯光打成了黄色。五官很立体,是我喜欢的骨相颜。素圈耳饰,脖子上一条很合适的蛇骨链,我猜他平时爱听嘻哈。游戏还没开始,于是朋友介绍说他是刚被叫过来玩儿的,是个韩国人,不太懂中文。

那就更有意思了。

我凑到他身边,主动加了ig。朋友也都识趣的到了一边去,不一会就开始了游戏。其实我不太会玩,舞拳更是一窍不通,只能玩些传话和模仿类的最基础的类别。但我还是很用心的照顾他,相信他比我更不会玩儿。气氛到了一定程度,我们很自然的牵了手。

有个游戏的玩法是「指哪亲哪」,带节奏的人很坏的将双指比到我的唇上,他害羞的吻了上来。他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灰色的老头衫,我将他看的更清楚了些。纹身很多,胸口、双臂、后背,Chicano为主。鼻梁很高,他转过脸我才发现右侧鼻翼有一颗小小的鼻钉。我试探性摸了一下他的鼻钉,又摸到鼻梁,再往上,发现其实眉骨更高。他是单眼皮,眼睛细长,长得很标准很韩。能摸到很分明的肋骨,还有很清晰锋利的下颌线。我差点忘记了还在游戏,回过头他们都成双成对将身边的女生公主抱了。不等我反应,韩男一把将我抱起。确实没有想到他力气挺大的,明明这么瘦。于是我继续调戏他,捏住他的下巴吻了上去。

这是我有史以来玩的最晚的一次,一直玩到六点多散场。仍旧依依不舍,一起吃了顿烧烤,才各自回去了。在车上,同行的朋友已经累的倒在我肩上,另一个朋友拍下了我和韩男牵着手走在前面的照片,发给了我。我看着照片恍然若失,朋友说「酒吧里的人,出了酒吧就该忘掉」,我只是愣愣的答着。

接下去的几天,我连发呆时脑海里都是那一天的一幕又一幕。我给他发了消息,他没有回。呆呆地翻完他的ig主页,想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等待的那几天中,我假装若无其事继续出门,该怎么玩怎么玩。直到回宿舍的路走反了,遥远看到一个熟悉的商场,我才惊觉我居然走了半小时的路都没有反应。

等待的滋味焦灼而漫长。我想见面,即使是闭寝前一分钟他给我发消息,我也会马上出去。人变心为何如此之快?明明遇见他之前,我还为景非焦虑难安。景非说过让我不要爱上他,不要对他有占有欲。现如今,我确实是对他没有一丁点占有欲了,我的全部心思都移到了另一个人身上,即使我们只见过一次,相处不过几个小时。

我开始回味我们之间的细节。一起吃烧烤的时候,我发现他其实会一些中文,能够最基本的交流。他说他前任是中国人,云南昆明的。他们相恋于泰国,因为他前两年也都在泰国生活。来上海是来旅游的,认识我很幸运……

他的发色不是黄色而是银灰色,我之前也染过这个颜色,要是后来没有换颜色,我们走在一起应该更搭……

身边的朋友很会夸我,几乎每一个朋友都说过我长得很像洋娃娃,眼睛很大,其他五官都很小,头也很小。我和她们认识的第一句话都是对方主动的一句「你好漂亮,可以认识一下吗?」

我也因此不太会去主动结交朋友,我足够自信没有人会拒绝跟我成为好友。

托尼说我的发际线十分健康,但我还是留了刘海。托尼还说我的头留短发简直完美,我也这么认为。身边留短发的女生其实不多,因此我总是会引起注意,走到哪里都是吸睛的,我自知这一点。

美貌不是万能的,可总归是有用处的。

比如,我和崔圣洙的故事没有停留在那家烧烤店。

我和他分开了48个小时51分钟32秒,此时我看着朋友偷拍的照片怅然若失。同时,我收到了他发的消息。

白色衬衫,三分西装裤,黑丝叠穿膝盖之下的小腿袜,落肩长风衣,黑色乐福鞋,小香包。西裤与风衣同为卡其色相呼应,粗珍珠手链、细珍珠项链与鞋子上的珍珠相呼应。整体颜色比较淡,妆容也比较淡,包包虽然双C足够显眼但也是个整体相对低调的小包,再配了一幅玳瑁眼睛,让整体搭配协调的同时也有亮点一些。据我两天翻烂他主页的照片的情况来看,他穿搭也韩味十足,显而易见「简约」二字,自然我的穿搭要和他有「默契」一些。

我们相约在外滩,我早早就到了。他没有迟到,而是我一刻都等不及了。秋日下午的太阳暖暖的很舒服,周一游客相对来说比较少,我松闲惬意坐在长椅上,晒着太阳。

很不巧,外滩有一段路在重修,韩男打车来的,师傅导航到了就放他下车了,于是我开共享定位让他站在原地等我。

我太想见他了,可是怎么短短的距离,却感觉走了好久。没有什么时候比此刻更想一路畅通都是绿灯。我疾步走着,定位显示越来越近,我想再快些,又忍不住拨弄乱掉的刘海。

「Sissi!」

我停住,回过头寻找,噢,原来他在马路对面!他朝我招手,我见没车就飞奔过去,然后他紧紧抱住我。

「对不起,我迟到了。」

我被他这幅人机模样逗笑了,他不知道我在笑什么,也跟着傻傻的笑了。

「是我来早了。」

他询问我的中文名,我说你叫我Sissi就好了。他坚持要知道,我扭捏地报出了名字,然后往前走去。

他马上笑着跟上来,「萧?」「笑?」

比了一个微笑的动作,像牙膏广告。

我也被逗笑了,怎么他笨笨的。

我的精心搭配没有白费,一路上我们中英韩混杂着交流,聊了好多,他用蹩脚的中文夸我的穿搭,还用相机记录了下来。

「kiyo nei…」

「?」

「可爱的意思。」

回去查过了,确实是可爱的意思。

我们一起散步,吃饭,喝酒,聊天。南京东路有摆摊画肖像的,我们一起坐下画了一张,他说这是他的宝贝。连着三四天我们都在一起,一下课我就会去见他。他说自己很能吃辣,于是我带他吃川菜,结果和韩式甜辣天差地别,感觉他快被辣哭。第二天继续和我约饭,我坏坏的选了韩料,让他帮忙测评正不正宗,结果等服务员煎完肉,他说这可以用来炒饭,二话不说饭一倒就开炒,化身崔大厨。我们从特色菜肴吃到小食便当,旅游嘛,吃得开心最重要。甚至于最后一天,他刚吃完火锅又吃了碗面,到了机场撑得要死还是又吃了一顿。

我送给他一个可以做项链挂坠的耳钉,图案是我名字首字母,我亲手帮他戴上。第二天他挂在了那条蛇骨链上,第三天不知怎的弄丢了,他又跟我道歉。

我说没关系,不贵,有机会再送你一个。

分别的那天,我满课,上到晚上八点钟。他说要见我最后一面,还是来找我了。晚上十点半闭寝,我们只有最后的两个半小时。他跟着我去喂了猫,我带了很多很多猫条,他送了个「Cats'Mommy」的称号给我。我在他的包包上挂了一个小玩偶挂件,提醒他这一次可不能再丢了。

最后,我们在宿舍楼前拥吻而别,他说要每个月回来找我一次,如果我当月有男朋友了,就下个月再来。我笑的不行,我说我不会有男朋友的。

他走后,我马上又让自己忙碌了起来。忙到一天可以同时进行好几件事,刚上完课就约了新的人,date完马上坐高铁去杭州赶往发小的生日趴,一回上海又立刻约见五六年不见的曾经的同学citywalk,光着腿在秋风萧瑟的梧桐街道踩脆脆的落叶,第二天又跟景非去拍照,去喝酒,一星期内去了四次理发店,换了两个发色,剪短了两次,做了一次护理。

我给崔圣洙发去消息,说我们现在是情侣发色了,我也染回了银灰色。他注意到我不再留刘海,说我现在的发型很酷。

头发越剪越短,节奏越来越快。我们视频通话往往会在我洗漱完,他总是那个时候才有空。自然的就总见到我的素颜,他说我素颜太可爱,下次见面一定要素颜。我笑着没理会,互道晚安之后挂断了视频通话。

我提醒自己,不要陷进去,这是一场短暂的梦。可我喜欢他,他能给我的情绪价值太多了,我只能用相处期间的真挚回应他带给我的欢乐,我一定不能陷进去。

我自认为我是个小太阳,常常能够温暖到身边的人,直到遇见崔圣洙。

而他却不断说谢谢我。

我要谢谢你才对啊,崔圣洙。

之后的半个月里,我们每天都会视频,分享彼此的日常,还有互诉思念。虽然自动翻译总是不太灵敏,很多时候我还要复制到翻译软件再翻译一遍,但我能感受到他回复的用心,也常常被他逗笑。

发给他一张照片,有拿铁、慕斯蛋糕、炸藕条、水饺。

他会回复一连串的消息,

「为什么要在咖啡馆卖饺子汤?!」

「?!」

「好无语。」

「真是奇怪的现象啊……」

我的笑点很奇怪,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他的无语和无奈,忍不住大笑。他是一个把咖啡当水喝的人,绝不能容忍咖啡店卖水饺,如同国人不理解日本的拉面配米饭套餐。

忙了一周,停下来,满脑子都是他。

我想到,我们第一次喝完酒下扶梯的时候,我深深吸了口烟,他会识趣的吻我,又把烟吐了出来。

我们每次分别时,都要用中英韩语说一大堆「我爱你」,「再见」,还有「谢谢」,我总忘记「再见」怎么用韩语说,他就重新教我。

我想到,他有一天突然对我说「对不起,没能好好照顾你,总是觉得抱歉,是因为我太爱你了。」

我又如同之前那样,忍不住去猜想,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他比我大十岁,总说自己老了,而我内心会惊叹韩国人真抗老,30岁跟20岁一样嫩。他有自己的事业,是个自由职业,所以经常周游世界。他很会照顾人,如果没有现实因素,如果我们能一直见面,我会想和他在一起。可以是恋人,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哥哥,我对他的感情越来越模糊了,找不到一个清晰的定位。

我明白,这些假设都是不成立的,这只是我无望的幻想。他也提出过无数个假设,假如他在上海生活,假如他能在我身边,假如我年纪再大一些。我们擦肩而过,我只想在他的回忆中留下美好的那一部分。

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

不久,我收到了他的短信,他已经全部用中文翻译好了。

“对不起,我想了很久。”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而且现在我也很怀念。我有人情味地爱过你,但同时,我也苦恼了很久。”

“我苦恼这种关系能否加深。”

“我不能在中国停留,也不能在那里进行经济活动。虽然我很喜欢你,但是我们不能见面,所以我觉得不能成为恋人,只能够当个好兄弟姐妹。”

“我不是有了女朋友,我每天都呆在家里,我只是想对你说这句话。要么你年纪大,要么我们经常见面,那样就好了。我觉得现在只用电话说爱情很傻。”

“我希望你我以后能发展成恋人。而且我在上海旅游的时候,为了和你一起待在一起,总是来找你。”

“我的心是真心的。而且现在也想起了你。”

“真的是幸福的回忆,我以为以后能跟你见面呢。你来韩国或者我去中国的话,可以做亲密的朋友。不发生性关系的那种!!”

“我希望你幸福,不要忘记和我的美好回忆。”

“我希望我们偶尔可以发短信,也希望你知道我不是轻易想到你的。真的。”

“对不起,谢谢,我很开心。”

我释然地笑了,其实我是有预料到的。我看了好几遍,叹了口气。有轻松,也有遗憾与不舍。我知道我们一定会走到这一步,这也是我早就想通的。我和你想的一样,我会在沦陷之前脱身。

感谢你的出现,我们就都回到各自的轨道上吧。

我说过,在崔圣洙出现的时候,我没有进行yes or no的常规选择,我没有和景非断联。

在崔圣洙走了之后,我很自然的又和景非喝起了酒。我们的聊天总是很轻松,有什么聊什么,以至于最后开始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我半开玩笑对景非说,不要忘记回其他人的消息,放心,我会假装看不见。景非揪住我,像揪小鸡一样:「是你想回消息了吧。」我笑了,我说是啊,我不是一个专一的人。在他的追问下,我把故事原委娓娓道来。

他听完我和崔圣洙的故事,发出了所有听过这段艳遇的朋友们持有的同样的疑惑:「你们怎么交流?」

然后又是同样的,「你自己心里清楚就好啦,玩玩就好了。」

玩玩么?

景非于我而言,是玩伴,也是朋友。所以,在酒精加持下,我并不避讳自己赤裸裸的“背叛”。

「走吧。」我们玩的差不多,我也有些晕了,于是一起离开。

他订的酒店里我们刚刚喝酒的清吧很远,车开了好久好久。他有些累地靠在我肩上,我就这么看着他。

他净身高应该有183,不过他总喜欢穿比较厚的鞋子。我记得有一次我们有同一品牌的鞋子,我问他买的是哪款,他说不知道,反正买的是最厚的,然后笑嘻嘻下了车。

他烫着一头小卷,像小狗狗一样可爱,养了只孟加拉豹猫,小狗和小猫在一起的画面还挺和谐的。可他的五官又比较英气,浑身是反差。

景非,我爱上过别人,可我现在又不爱他了。回过头来,我反倒不知道我是否爱你了。

景非,如果我爱你,我对你的爱也太克制太理智了。可是如果我不爱你,为什么我又不舍得离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