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你要不要试一试(1/1)

“无头尸的真凶,是你,对不对?”

李莲花眉目冷若凝霜。

“可是呢,你把这一切,都嫁祸给了你最好的朋友。”

那实为无心槐的迷香,就是巫尔焦给仇不平的。

一个说要帮他复仇。

一个信以为真,因而在拿到药的那一刻,连查验都没有查验。

至于面皮和衣裳这两项技艺,仇不平也只教给过巫尔焦。

那是五年前,在血域的时候,他遇到了被追杀的巫尔焦。

自己当时,也在躲避严莫华的搜捕。

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不期而遇,而后携手患难。

他便把那技艺,传授给了“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同过生共过死的情谊上失足。

“你不是赌上性命,也要与他共进退。”李莲花点出来。

“你是早就料准了他的信任,来致他于死地。”

昨日破晓的一幕幕,全都是戏。

巫尔焦要的,就是仇不平为他开脱的话。

就像单孤刀假死一样,要的就是,李相夷为他报仇雪恨的不死不休。

“看来,”他透过那话,知晓了些什么,“你去找过仇不平。”

“想来,还有点情分。”

要不然,也不会知道这些东西。

“你如此设计,可曾有一丝一毫,惦念过他对你的救命之恩?”

李莲花沉声问。

巫尔焦短暂地滞了滞,目光有些扩散。

几秒后问,“他还在柴房吗?”

李莲花没有答他的话。

巫尔焦意会,“这样也不错。”

“带着伤与恨活着,总比稀里糊涂死了要好。”

李莲花眸光一动,他说不上,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比较好。

“不过,”巫尔焦又道,“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救命之恩,何尝比得过自己重要。”

李莲花不欲与他辩解什么。

人的信念,总是有所不同的。

幸好的是,仇不平走了,不必听到这话。

他调转话锋,问起无头尸案来。

“你挑选的目标,是依照头盖骨来选的吧?”

刚佯装躺地时,巫尔焦就对他的头骨,东捏捏西捏捏的。

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他头盖骨长得圆长得好之类的。

虽然他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头盖骨长得怎么样。

一个正常人,谁没事研究自己的头盖骨呢?

又不是仵作和大夫。

但巫尔焦看起来,好像对头盖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

而且一眼就能观察出来。

实际上,刚来武林大会那天,在客栈吃饭时,李莲花感觉到的,盯着他的视线,就是来自巫尔焦。

他在挑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

这也难怪,为何死者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且美丑不一,难以找寻到共同之处。

因为他的选择标准,是一个极偏僻的赛道。

说来,他后面也相中了李相夷的头盖骨。

然经历过一天的武林大会后,他决定放弃。

还是李莲花这种书生似的,比较好对付。

谁知道呢,这书生如此具有欺骗性。

思及此,他盯着李莲花的脑袋,又想象起,那脑袋剥开皮以后,会得到一只多么圆润漂亮的头盖骨。

可惜,这样的头盖骨,近在咫尺,又得不到手。

实在抓心挠肝。

他先是高兴地翘起嘴角,而后暴怒地龇起牙来。

那口生硬尖利的钢牙,诡异而危险。

又似乎,带着对原生牙齿失落的痛。

他磨了两下牙,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头盖骨,”桀桀的两声笑,“我也有个完美的头盖骨。”

“梆梆,当当……”

他目光穿过树隙,望向暗沉天空中的月亮,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

“梆梆,当当——”

月华光洁而伟大的洗礼下,木槌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一个莹白的,圆滑的东西。

一只头盖骨。

在血域的喀兰小国,住着一群达乌汗人,延续着一种古老的习俗。

每年九月月华最盛那天,都要前往神山,举行重大的祭祀。

当然,那些辉煌隆重的祭祀,属于高高在上的老爷。

奴隶是没办法参与的。

他们负责祭祀的所有准备工作,祭祀一到,便会被驱逐出神山,省得卑贱的灵魂,玷污神山与神灵。

唯一有点参与感的奴隶,就是那些头盖骨长得好的。

他们被自家老爷选出来,命人切掉头颅。

然后用特殊的药水,腐蚀掉皮肉头发。

得到头盖骨后,撒过三遍格桑花,去掉奴隶独有的污秽。

之后令工匠打磨抛光,镶上金嵌上玉,成为神圣的祭祀法器。

那些老爷盛装出席祭祀大典,在神山五彩斑斓的经幡下,敲击头盖骨以通神灵。

谁家的头盖骨最多最好,敲击出来的声音最动听,神灵就会越庇佑他。

梆梆当当,巍峨的神山,到处都回荡着那样的声音。

虔诚地呜咽着。

信奉地哭泣着。

巫尔焦差一点,就成了那样的声音。

他是一位老爷家的奴隶。

五年前九月前夕,老爷选中了他。

他被人押着,押到每个达官显贵家,都有的闸刀面前。

他瑟缩地盯着刀,又漫漫地想……

也许死了,要比活着好。

活着的时候,要干各种脏活累活。

用两块干硬的馕饼撑一天,去牧牛赶羊,去给葡萄埋牛羊粪便腐熟的肥,去广阔的田地里不停地摘棉花……

一不小心犯错,或是老爷家心情不好,就要忍受惨无人道的辱骂责打。

他那满口的牙齿,就是被一颗颗绞掉后,才换的钢牙。

在没换以前,连咀嚼东西都是奢侈。

能咽的,只有流体的糊糊和汤水。

至于身上,是数不清的伤疤。

鞭伤,刀伤,什么伤都有。

层层叠叠垒在一起,他也说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从出生起就烙上的,奴隶的烙印。

后来他生生剜掉了,却好像永远也剜不掉了。

若是死了的话,一切的一切,都不必再忍受。

等到祭祀时,能堂堂正正地见到神山,对神灵发出呼唤。

而且,神说,今生的苦难,是来世的光明璀璨。

可是,他又想。

那些老爷,今世的光明璀璨,会转换为来世的苦难吗?

神没有说啊。

神是骗子!

神救不了他!

神也不会救他,不会救千千万万个如他一样的人。

神早就迷失在了,祭坛上供奉的美酒里。

所有的遭遇,所有的苦难,都是老爷们,用神编织的谎言。

他非要当一回老爷,割下他们的头不可!

抱着这样决绝的信念,他逃了。

好在闸刀是吊在院子里的,又偷学了些功夫傍身,逃跑的希望不算渺茫。

他狂奔着,躲藏着,没日没夜。

脚磨得皮肉糜烂,因为奴隶没有鞋穿。

老爷也派人四处搜捕他,还牵来了猎狗。

好在,他遇见了逃进血域的仇不平。

他给他蒙上面皮,套上百变的衣裳,没有人认识他了。

他倒在自由的草地上,一朵格桑花低头。

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摘下来,戴到耳朵上。

幸福就好似,从那一天开始了。

后来,他苦练功夫,短短三年,就成了天下第七。

他终于可以回去,割掉老爷的头了。

可是皮肉包裹着的头盖骨,是真丑啊。

敲出来的声音,是多么难听。

以至于根本不配进入神山。

他又去挑选另外的老爷,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了。

他的眼睛慢慢溢出血色,近乎魔怔般,在挑选完美的头盖骨上,一去不返。

喀兰,血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

他把手,伸进了中原。

而在朋友面前,扮演着一个可怜的正直人。

他像个疯子。

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疯子。

李莲花侧目,深深叹了口气。

“你如今这样,同那些压榨你们的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巫尔焦眼珠骨碌一转,似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忖了忖,他明白了。

“区别,啊,我的眼光比他们好多了。”

可心头,有个异样的声音在叫嚣。

区别,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不敢承认罢了。

自己从残忍里走出来,又变成了一个残忍的人。

可是不残忍,该如何有决心,去割下老爷们的头呢?

那便不要管。

沉沦着,继续沉沦着好了。

“你要不要试一试?”

蓦地,他对李莲花,认真地胡言乱语起来。

“挑选一颗完美的头,切下它,一步步获得一只完美的头盖骨。”

“再用一个小槌子,”他手指模仿着木槌,“梆梆梆地敲。”

“真是美妙的声音呢,呵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

笑声变异般癫狂,令人起鸡皮疙瘩。

笑过一阵,他又提议。

“你身边那位,跟你一样姓李的小友,也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呢。”

“你有这样的功夫,兴许可以切下他的,来敲上一敲。”

“我保证,那种声音,会让你过耳不——”

话音戛然而止,“忘”字胎死腹中。

李莲花手上的力道陡然加重,目光前所未有地冷厉。

“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当然,现在的巫尔焦,似乎也打不上。

要打,也打不过。

他脸憋得通红,止不住咳嗽起来。

拼命拉扯桎梏自己的手臂,想要吸口鲜活的空气。

李莲花松了毫末。

死了,可不好套话。

巫尔焦活过来。

李莲花瞥他一眼,“我且问你。”

“你选中目标后,可是在他们身上抹了花粉,再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你不是看出来了吗。”巫尔焦道。

“何必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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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承认了。

所以在府衙的停尸房内,查验完尸体,跨出门去的那一刻,他注意到了一只蜜蜂。

是因为,那些尸体上,残存着花粉。

而昨天晚上,各方势力,在严莫华客房内外,大吵大闹时。

巫尔焦跌往他身上,也绝非偶然。

就是为了制造合理而平常的意外,来抹上一点花粉。

谁会觉得那样的动作,是奇怪的呢?

想必对于其他受害者,他也是那么做的。

最简单的,莫过于路过,随便一蹭。

衣物头发什么的,只要不用力,甚至惊不起任何注意。

等到事后,再利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目标一旦走到偏僻的角落,就是下手的好时机。

是故根本不需要分白天黑夜。

是故今晚,李莲花是特意走到僻静处的。

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我再问你,”他目视着对方,“你把那些头弄到哪里去了?”

“弄那么多头,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你是血域人,可认识南胤的无心槐?”

“你给仇不平的无心槐,又是从哪里来的?”

巫尔焦嘴角一弯。

“你一下问我这么多,让我先回答哪一个。”

“我不管你先回答哪一个,”李莲花声色冷硬,“总之,我要全部的答案。”

“否则——”

巫尔焦“噢”了一声,眯眼回答。

“我弄那些头,就是为了好看。”

“看完了,我就扔了啊。”

“扔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了。”

顿了秒,他又笑盈盈地开口。

“无心槐,什么无心槐。”

“我给仇不平的,明明是烈性迷香。”

“你这么说,也就是说,你知道无心槐喽。”

“不如你给我讲讲,这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无心槐是南胤之物,难不成,你是南胤人啊?”

“巫尔焦。”李莲花低喝了一声。

“我没有那么大的耐性,在这里听你瞎说胡扯。”

他一寸寸攥紧指节,能听到手下颈骨发出的声响。

巫尔焦再度难受起来。

但仍旧只字不提,“李莲花,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反正五年前,我就该被主家割掉头,拿去祭神了。”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

“到时候,”他面目狰狞起来,“我就在天上看着。”

“看着你们这群查案的人,急得团团转。”

“你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他眉目舒展,又笑起来。

李莲花有些无奈。

对这种不怕死的疯子,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琢磨该如何应对时,一道凶悍的掌风,突然从后背袭来。

直觉所感,那掌力非同一般。

他当即弃了巫尔焦,闪身对出一掌。

林间砰然一响,掀起巨大的风,削平了一众野草。

树干上,也切出深厚的凹痕。

李莲花与那人目光相接,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脑中还倏地浮出一件事来。

缁色衣袍,狼牙铜面。

上次救走凤凌烟姐弟的那个人!

李相夷他们,就是这般描述的。

而现在,这个人又拎走了巫尔焦。

脚下踏着出神入化的轻功。

他眉目一凝,“迷踪步。”

“原来是你。”

不过,他也不追。

追踪蜂,谁还不会用了?

也就那么刚才,他在巫尔焦身上,抹了点花粉。

疯子不说,自有追踪蜂来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