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浮生大梦之起灵(1/1)

我小时候常常想,人怎么会穷成这样?

家里只有一套衣服,爹娘总是挑半夜的时候出门劳作。

白天太光亮了。

不是我们这种人应该出现的时候。

人越穷、就越想种更多的粮食,越想种粮食,就越要生孩子。

所以人越穷,生的孩子就越多。

我生得最早、长得最快,爹娘养不起我了。

他们需要一笔钱。

一笔活下去的钱。

那是我唯一一次穿上了家里的上衣。

衣服很大、很臭,从头到脚将我勉强罩住。

听娘说,它是从被水泡烂了的尸体上扒下来的。

那个尸体,比我们富有。

爹穿上了胫衣,用草绳系在腰上,上半身则裸露着。

我们走了半个月。

终于走到镇上大酒楼旁边的角落里。

从日出等到日落。

等着达官贵人吃饱喝足、整理衣襟、闲庭信步地离开。

夕阳将达官贵人的影子拖得那么长,然后将我们牢牢锁在他们的阴影里。

我被掌柜的带进了酒楼后厨。

家里从此少了一件上衣、多了一吊钱。

掌柜的是对我最好的人,尽管我时常会遭到他的打骂。

但至少他能让我吃上入口的饭菜、穿上完整的衣服。

掌柜的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正在镇上最好的私塾里念书。

每天傍晚,天边微微泛红的时候,内掌柜就会戴上她的珠钗,领着丫鬟到私塾门口接她的儿子。

我一旦开始忙前忙后地送菜端水,他们就回来了。

风雨无阻。

我还认识一对夫妇。

每到初一、十五,他们就会到店里用饭。

他们总会点最好吃、最昂贵的几样。

男人会在各个节日为那个女人准备礼物,有时候是首饰、有时候是胭脂,有时候是亲自采的荷花,有时候是亲手雕的木牌。

他们常来,所以也眼熟我。

在所有客人里,我最喜欢他们。

尽管我已经习惯了客人们的辱骂、轻蔑甚至偶尔的出气责打,我还是喜欢温和的人、温和的态度。

更重要的是,大约是看我年纪小、或是看我可怜,他们时常会给我小费。

酒楼包吃包住,所以没有工钱。

偶尔的一两钱小费,就是我的收入来源。

我很羡慕他们。

如果他们是我的爹娘就好了。

七岁之后,我再也没见过爹娘。

每天中午和傍晚,都是酒楼最热闹的时候。

客人们高谈阔论、举杯庆祝、言笑晏晏,酒楼人声鼎沸、饭香四溢,这些都与我无关。

湿冷的擦桌布、滚烫的菜盘、忙碌的脚步、气急败坏的催促、频繁的道歉、油腻的饭后碗筷和饥肠辘辘的肚子——这些,才是我熟悉的伴侣。

这里发不了财。

我看着攒了三年的半吊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我不想再当个穷人。

士农工商、士农工商。

我没有土地,也没有背景,我或许只能从商。

哪怕当个低贱的富商。

只要富就好。

再低贱,也不过现在了。

床头还放着已经洗干净的、但彻底烂了的、从尸体上扒下来的上衣。

经商需要本钱。

我想到了那具比我还富有的尸体。

大概大部分尸体都比我更富有。

终于又熬到了年底。

这是我每年唯一能离开酒楼的时候。

春节是每个人都庆祝的节日,不管这个人有多穷。

身后的镇子响起了鞭炮的噼啪声,大概是像掌柜这样的有钱人放的吧。

听着鞭炮声,我跑进了深山。

我也许真的很有当土夫子的天赋,居然第一次就找到了一座大墓。

或许就因为我上辈子是土夫子,所以这辈子才遭了报应?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黄金、银两、财宝。

更重要的是,有书。

书、保存得尚且完好的书。

这是什么黄金、首饰都比不上的。

书太贵了。

太贵了。

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

君不见掌柜的都非要逼着自己儿子读书么?

我也要读书。

我用银两为自己赎了身,然后就住在墓里读书。

饿了就外出打猎,或者拿点钱到最近的农户家里买吃的。

一年、两年、三年……

我终于会识字了、会写文章了、会写诗了……

但我还是更想发财。

这大概是以前穷怕了的毛病。

科举来得太慢,而且我这样有限的学识大概打动不了考官。

更别说我毫无背景。

务农?

我想到了七岁前的父母——

算了吧。

我拿着身份符牌,站在县里的岔路边,负责分田地的知县离我不远。

不知道站了多久,我看了看天色,转身离开。

读书不仅会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管理天下人,还教人如何经商。

这当然不是直接写在书上的,毕竟读书人都看不起商户。

我只是通过读书,知道了人的需求,特别是读书人,或者说,达官贵人的需求。

他们的臭毛病我太了解了。

我拿着银子,做起了第一笔生意。

不出意外地,我发财了。

银子成百上千倍地流回到我手上,我也有了自己的盘口、人手。

一年后,我拿着足够的钱,回到了那座古墓,将欠的钱都补足了。

看着重新被封好的盗洞,我跪在地上,朝主墓室磕了几下头。

我还在白天、没人看到的时候,回到了记忆里已经褪色的土屋。

我用那件从尸体上扒下来的上衣包了好几锭银子和十几吊铜钱,然后将它们扔进院子。

这足够他们生活很久、很久、很久。

我听见身后有人叫我,但我没有回头。

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年岁越来越大,生意也越做越大,手下的人越来越多,又都越来越多地结婚了。

我还是一个人。

我培养了几个接班的徒弟。

或许是看我太寂寞,徒弟们建议我多入世走走——经商本就是入世的。

我只是学会了经商,但我没有学会入世。

我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

生意继续越做越大,事情终于慢慢开始逃脱我的掌控,我不由自主地卷进了世俗的洪流中。

我成了皇商。

一时风头无两。

但我很清楚,这地位看似风光,实则雷霆雨露皆为君恩。

皇帝日薄西山,新的竞争愈发激烈。

身处这个位置,不是想独善其身就能做到的。

燕王夺嫡失败了。

我也跟着被打入天牢。

就快行刑了。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入世太深了。

我的初心呢?

我有初心么?

我叫什么名字呢?

铡刀终于落下,徒弟们从菜市口将我的身体接回了故土。

“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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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勉强接住了啊啊啊啊啊!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