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吃人不吐骨头(1/1)

第二节比赛是第一节的延伸,虽然骑士队的替补不如热火,但是迈克·布朗让詹姆斯这个铁人接着首发出战第二节。

热火的第一球由格伦·罗宾逊在包夹之下投进,虽然他平时表现出一副抱大腿的模样,但是人家还是很有真材实料的,在进攻端很少拉胯,所以是莱利最放心的替补火力。

“Fuck!!!你们这群小尼哥还想防住我?”罗宾逊喷垃圾话时口水飞溅,尽显状元姿态。

妈的,谁还不是个状元了?就算是贾森·基德、格兰特·希尔和埃迪·琼斯之流也得老老实实排在我的后面!

同为状元的詹姆斯表示自己也想排在格伦·罗宾逊的后面,于是当下回合罗宾逊准备上篮时,他紧紧的跟在了他的后面,准备来个詹氏招牌钉板大帽。

诶,朋友,你的后面我在呢!

但是谁知格伦·鲁滨逊转上为扣,巨大的声响让胡思睿在替补席上都听的一清二楚。

为什么罗宾逊的外号叫“大狗”?正是因为他扣篮每次制造的巨大声响都让人们认为,是一条巨型犬在疯狂的进食!

不过詹姆斯也报以颜色,面对里安·鲍文的防守也能把球放进篮筐,他三步并两步的大步伐让人难以跟上。

本节比赛里鲍文延续了卡隆·巴特勒在首节的防守策略,面对詹姆斯时都是放半米防守,严防他的突破。

而失去了其他骑士首发球员的支援,骑士的板凳席又帮不上什么忙,所以詹姆斯的大部分球都是由自己处理,前面几次投篮频频打铁。但这一来二去,竟然让詹姆斯把篮子投出来了!

这是个危险的讯号,帕特·莱利立刻换上首发稳住局势,迈克·布朗也把詹姆斯的帮手悉数就位,两队在球场上一时形成了分庭抗礼之势。

胡思睿上来的第一球就是呼叫奥胖的挡拆,两人都是极具威胁的球员,速度本就不快的大Z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结局就是被胡思睿撤步三分投进。

犹豫就会败北,但是果断也会白给,所以无论大Z怎么选丢分都是必然的。

詹姆斯吸引包夹后将球传给阿卜杜-拉希姆,这位身高六英尺九英寸的技术流大前锋使出了自己的独门绝技——用低位转身单手抛射在哈斯勒姆把球打进。

“Fuck!我最烦技术流了!”哈斯勒姆有些沮丧,“为什么胸大无脑的肌肉棒子越来越少了?”

首轮的安托万·沃克、次轮的阿卜杜-拉希姆,甚至剩下几支球队的波什、拉希姆·华莱士和邓肯、诺维斯基、马里昂等人都算得上是地板技术流四号位。进攻手段丰富,哈斯勒姆只觉得自己压力山大。

胡思睿持球单打,背后变向过人后疾步如飞冲击内线打成2+1。

随后他站上罚球线,将加罚稳稳罚进。

打完2+1后他仍觉得不过瘾,于是下回合又在范·埃克塞尔的头顶三分命中。

当家球星连得九分,美航球馆的主队球迷们立刻达到了高潮,全场的欢呼声刺激着球员们的肾上腺素飞速飙升。

第二节比赛的后半段双方依旧没有拉开分差,虽然骑士队的其他球员有着熄火之势,但是詹姆斯手感投开后投突结合,这让热火一时有些难以招架。

小皇帝的投射本就是短板,当他本场比赛幸运的获得“投射之神”的眷顾时,他可以大胆地说:“我已经什么都不缺了。”

于是他和胡思睿展开了对轰,两人单节都砍下了十几分。

22分7篮板6助攻,詹姆斯在半场的数据十分夸张,即便是他的黑粉也不得不承认小皇帝今晚表现是巨星的专属。

……

在热火队的更衣室里,莱利对着胡思睿安排道:“下半场你要多传球,詹姆斯现在的状态让我们难以反制,所以我们只能提高自己的进攻效率,每次出手只求更合理。下半场我要看到球在场上每个人的手里‘流动’起来!”

胡思睿点头称是,一直保持单打对体力是不小的消耗,这种进攻压力平摊给每个球员才是长远之道。

“要是LBJ在系列赛里一直都能保持这个状态,那么我们接下来就难办了。”斯波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胡思睿安抚道:“不是什么大问题,埃里克。勒布朗只是今晚刚好手感火热罢了,这不会是他长时间能保持的状态……再说了,谁过年不吃顿饺子啊。”

“我过中国新年就不吃。”奥尼尔接上了话头,“我爱吃汉堡,如果是中餐的话……我选择炒面。”

不是,谁问你了啊大哥!我是这个意思吗?

就连平时很少说俏皮话的里安·鲍文居然是第二个发表自己看法的人,他表示自己爱吃的是老婆弄得馅饼。

“Yes,肉松馅的馅饼。”鲍文垂涎欲滴,“我爱死那种味道了。”

一时间,更衣室里的球员们讨论起了自己在中国农历新年里会吃些什么东西。随着中国在世界影响力的加深,美国人过“华节”的比重在不断扩大。

眼看话题越扯越歪,莱利咳嗽两声把众人的注意力拉回了比赛之中。

“我们还是延续之前对詹姆斯的防守策略,把他逼到自己不喜欢出手的区域里去。”莱利捧着战术板,“詹姆斯今晚的投篮命中点依旧不在右侧中距离区域,这代表那里还是他的冷区。”

卡隆·巴特勒主防,哈斯勒姆和琼斯协防,莱利希望他们三个人能将詹姆斯固定死在这个让他出手不舒服的区域里。

在布置完下半场的战术之后,莱利带着助教斯波先行返回了球场,让热火的球员们在主场更衣室里好好歇息一会。

“嘿思睿,你不是和帕特关系好吗?”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的奥尼尔还在纠结刚才的那个话题,“你说他喜欢吃啥?该死的水煮白人菜吗?”

胡思睿瞥了他一眼:“No,那老头热衷于吃人,还不喜欢吐骨头,像你这样肥头大耳的大鲨鱼应该是他最爱吃的。”

可不是吗?这老头誓要把你压榨光最后一丝利用价值,然后打包送往孟菲斯印第安纳随便一座城市都可以,只要价格合适就行。

不懂中文语境和深意的奥尼尔一头雾水,吃人不吐骨头是什么意思啊?而且和我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