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鸳鸯玉步碎连环(1/1)

“啊!”一声闷叫。

武太仰面扑倒,那刚掏出的物事,还在哗哗淌水。

同样淌着的,还有殷红的鲜血。

整颗心脏,正被一矛刺穿。

爆裂之下,周身血液,眨眼间就流空了。

当即死得不能再死。

刘根依旧不放心。

提着铜矛,飞身下来,又将其脑袋刺成蜂窝。

随即瞄了一眼,四下无人,用麻袋装了,寻了条僻静小路,一直往山上奔走。

来到山腰之处,寻了密林,把武太放下。

这才细细摸尸。

“共是二两银子……呔,也是个穷鬼。”

钱没摸到多少。

但内里两本秘籍,却是让他心头一动。

《鸳鸯玉步碎连环踢法篇》《鸳鸯玉步碎连环纵法篇》

两本都是鸳鸯步法。

只是一个注重踢击伤害,一个注重提纵轻功。

“很好。把这法门学了,我的下盘功夫也有了。”

矛猎术主要是靠上肢运动,下盘不稳是他的缺陷。

学了武太的秘籍,正好可以补全。

“只是这轻功和踢法,我不可轻易在人前使用……”

刘根记得武太尚有有弟弟在武馆长年学武。

据说天资惊人,当前已经是炼血境的好手。

炼劲、炼血、炼皮。

炼血境,却是比自己目前要高一个大境。

只有把劲力练满,于全身冲击出一缕气血,才算是炼血境。

炼血境一到,单臂轻晃的常态,可增力六十到一百斤。

且后面每个小境,差不多,都是这个增幅。

所以,炼血境,对炼劲境,根本就是碾压。

如果对方弟弟回家,发现自己哥哥身死,必然会追究。

一旦让人知道自己学了武太的鸳鸯步,那就只等着报复。

“我还是必须赶快突破,在武太弟弟回来前,将修为尽可能提高。到时,对方就算查到自己,也不会造成威胁。”

刘根不想招惹是非。

但是非找上自己,自己也不会怕。

有麻烦,就一件一件全部解决!

直到麻烦不敢再找自己!

纵身回家。

晚上,即使是相对安全的山脚,也不能多待。

指不定就有什么野兽,冲出来吃人。

回到家,父母已是睡下。

自己练了小会儿功,也是上床睡觉。

这个觉,却是踏实多了。

“前身,你的此仇,我已帮你报了。再然后……考入镇魔司……你的执念,也就该消了!”

随着意念及此。

冥冥中似有一种释然产生。

没多久,刘根就沉沉睡去。

一觉天亮。

咚咚咚!

却是门外有人敲锣。

刘根惊醒。

“遭……莫不是我藏得不够深,那厮的尸首被发现了?”

按说不会才对,那尸首已经被他弄得稀碎,又挖坑一埋,用不了多久,当被野兽吃空。

不该这么快就被发现。

很快,他也发现,正是自己吓自己。

咚咚咚!

“仙官有令,祭祀提前,各家的祭品,快些准备,只再给你们三天时间!”

原来是税官在外面敲锣。

提醒大家赶快交上祭品。

刘根穿了外衣,从母亲手里接过一根糙面油条,边吃边往外面走去。

外面,街上已是布满了人。

税官敲着大铜锣,一边敲一边吆喝。

一个个百姓,敢怒不敢言。

只等他走远,叫骂起来。

“朝廷真不是个东西啊,本来说好的时限,竟是又缩短。”

“谁说不是呢,我家母猪马上就要临产。本来算时间,刚好生了,再送去当祭品,现在就让我送。岂不是赔死!”

头戴玉簪大大爷背负双手,一脸的倨傲:“呵呵,仙官定的事,镇上的衙门没权力管。照了吩咐去办就是。哼哼……仙官这么急……看来这次是有货了……”

“有货了?啥意思,大爷给详细讲讲?”有人看出玉簪大爷,知道内幕,赶紧上前打听。

刘根也是好奇。

他又想起那天,看到一众军士听从寻仙卫吩咐,悄悄搬祭品上山的事。

似乎要在血池中放入畜血,吸引某物。

“呵呵,还能有什么货。”玉簪大爷勾起嘴角,脸上倨傲之色更重:“当然就是皇帝要的仙货了……寻仙卫是皇帝私兵,到各地处,经常打着为民除凶兽的幌子,征收祭品,吸引仙兽来抓,仙兽的血,喝了听说能成仙啊!”

玉簪大爷这一说,也有别人开始附和。

“不错。这次征收祭品的不止咱们麒麟镇,隔壁几个县镇,也都征收。可能需要几千……甚至上万头牲畜都不止……”

这么多祭品,这是要吸引什么样的仙兽?

众人皆是眼睛瞪圆,围着玉簪大爷,想多打听。

大爷却是一脸倨傲,不再多谈,只吧嗒吧嗒开始抽一支旱烟。

“仙兽?内山里有仙兽?”刘根眼眸一眯。

如今在他的认知里,有野兽、大型野兽、凶兽。

现在又多一个仙兽的划分。

传闻当今圣上对成仙痴迷。

自遇到国师后,礼遇有加,不断在各地寻仙访道。

还经常征用百姓,往深处探挖传说中的仙家洞府。

现在让这么多百姓交出祭品,来抓仙兽,并非是不可能。

“世界上真有仙吗?喝仙兽的血,就能成仙?”

刘根又咬了一口油条,随即摇了摇脑袋:“这不是我现在该想的。祭祀提前,现在家里的钱,还差得很远。必须尽快弄到大型的猎物。”

修为和矛猎升级后,他已经有能力到山腰附近晃荡。

就算遇到豹子,野猪,也能猎了。

只是豹子野猪,这样的中大型野兽,皮肤坚韧,力量迅猛。

普通的木矛怕难以一击而死。

两只铁矛还没打好,还要略微等下。

“在等矛的时候,可再提高一下打猎效率。”

郭猎户给的狩猎之术,他只而学了矛猎术。

尚有一犬猎之术没有学呢。

有了犬猎,在追踪猎物时,就不会像现在一样只靠自己双眼来寻找猎物。

野猪,豹子这样的大货,比野兔、野鸡等小猎物,可要稀少得多。

靠自己人眼搜索,一天都不一定能遇到一只。

必须靠猎犬来识别它们的气味,才好追踪。

“犬猎术须得尽快练了,我一会就到集市买只细狗。然后……对,还有新得的腿法,也得练下。”

练习腿法,其实对狩猎也有帮助。

学了犬猎术,养了细狗。

那狗追踪猎物跑得飞快,自己也须跟上帮衬才行。

想到就做。

很快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条腿细腰细,四蹄雪白的猎狗。

伸着粉红的长舌头,流着哈喇子,不断地喘息。

这次还真是出血了。

“希望一分价钱一分货吧。细狗,给我趴下!”

刘根按照书中记载,开始训练起来。

指挥细狗或趴或卧,或扔了骨头,让其捡回。

或给了一只臭布袜,让他叼了寻味找人。

好在这一两银子没白花。

细狗果然是专业的猎犬。

时间飞快流逝。

随着经验条不断增长。

面板终于轰然一震。

一行新的字迹浮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