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提出特殊审判!开始正式对决!(1/1)

这一瞬间。

所有人的眼中都出现了一丝光亮。

尤其是林昊身旁的田怀。

宛如看着一个救世主一样的看着林昊。

这尊大佛,他终于肯动了!

审判席上。

审判长贾联的内心激动不已。

表面上却强装镇定地说道。

“林律师,请发表你的异议。”

林昊站起身来,意味深长地说道。

“刚才,被告的辩护律师反驳了我们起诉被告的所有罪名!”

“我们承认,我们起诉被告的所有罪名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瑕疵。”

“严格来说,我们掌握的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被告的犯罪事实。”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提起这场诉讼呢?”

“我们再深入调查一下,把案件查的更加清楚一些。”

“找到更加铁证如山的实证,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行吗?”

“我会告诉你们不行!为什么?”

“因为像被告夫妇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这件案子早一点出结果,将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惨案发生!”

“因此,我代表检方向法庭提出申请,我们要求对被告夫妇进行特殊审判!”

林昊特殊审判四个字一出来。

吃瓜群众们纷纷感叹。

对味了!

辩护人席上的曹逊撇了撇嘴。

果然又是这招!

公诉人席上。

林昊继续说道。

“我所说的像被告夫妇这种现象,并不是指夫妻吵架影响邻居。”

“而是说像他们这样随意地往楼下抛掷物品!”

“这样的现象,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应该会比较常见。”

“我们现在城市化发展的很快,大部分人都住在高楼之中。”

“住在高处的人如果往楼下抛掷物品,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我们今天的被告还只是住在二楼,造成的还都只是轻伤。”

“可是如果他们住在更高的楼层呢?后果恐怕将不堪设想!”

“我们试想一下,在我们走出单元门口的时候,忽然从天而降一株盆栽,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

“不管这株盆栽的主人是有意还是无心,只要砸中了人,必定不会是一件小事!”

“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在高空随意向下面丢弃物品的现象比比皆是!”

“不管是废弃物品,还是生活垃圾,抛开对环境的影响不算,对下方行人构成的危险可是实实在在的!”

“所以我建议,将高空抛物入刑!”

“用刑法的强制力,限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林昊说完,观众席纷纷点头称是。

对林昊的意见予以认可。

辩护人席上,曹逊却不以为然。

“抱歉,林律师所说,恕我不能苟同!”

“高空抛物的危险性高这一点不假,可是只要高空抛物造成了严重后果,是必定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就以本案为例,如果被告不存在故意,但是造成了重伤或死亡,他们就构成过失伤害罪!”

“如果被告存在伤人的故意,那他们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被告住在二十八楼,或者他们抛掷的是像菜刀这样更具危险性的物品,那么他们就将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个月前,广深市望海大厦,某职员负气从二十九层高楼扔下一个烟灰缸。”

“虽然没有任何人受伤,但最终还是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今年四月,西夏省两人发生争执,一人在另一人下楼时,在三楼用砖头砸中另一人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肇事者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八月,本市平北区的一处工地上,一座塔吊上的一瓶冰红茶不慎掉落。”

“恰巧砸在一个工人的头顶上,虽然受害者当时戴着安全帽,但还是造成了部分脑组织的损伤。”

“那名塔吊工最终也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这些案例无一例外全都显示了,高空抛物行为并不是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有很多罪名,都可以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处罚。”

“所以林律师专门设立高空抛物罪的主张,我认为并没有这样的必要!”

听完曹逊的一番辩驳。

众人又纷纷觉得。

好像他说的也挺有道理。

众人转而看向林昊。

只见林昊不慌不忙,自信地说道。

“曹律师所说的并没有错,高空抛物确实有罪可罚。”

“但是仅仅因为有罪可罚就认为没有专门设罪的必要,这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体现!”

“曹律师喜欢举例,那我也举几个例子吧。”

“今年五月,河东省某小区,四楼阳台一株盆栽自然滑落,砸中一位路过居民的肩膀。”

“所幸这株盆栽使用的是塑料盆栽种,且植株较小,所以只造成了轻伤二级。”

“由于盆栽主人没有伤人的故意,且未造成重伤,所以并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七月,魔都环景小区一位二十六楼的住户因不愿下楼,将生活垃圾袋从二十六楼向一楼垃圾站抛投。”

“结果垃圾袋受风向影响,正巧砸在过道上一位路人的头上,致其产生了轻微脑震荡。”

“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垃圾袋中都是一些果皮纸屑等轻质量垃圾,危险性并不高。”

“所以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今年十一月,滇南省一男子酒后与人发生口角,遂从三楼扔下一酒瓶。”

“由于并未砸中,当事人报警后,该男子也仅仅只是受到了批评教育。”

“可是我想提醒各位的是,这些案件中的受害人,跟本案的受害人其实是一样的。”

“他们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幸运的!”

“我们试想一下,假如河东的四楼阳台上的那株盆栽用的是陶瓷盆呢?”

“或者砸中的不是肩膀,而是脑袋呢?”

万一河东的那位从二十六楼扔下去的不只是果皮纸屑,而是稍微重一点的生活垃圾呢?”

“如果滇南的那个酒瓶砸中了呢?”

“结果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大家千万不要觉得这种几率很小,就好像我们今天在审的这件案子一样。”

“大家请看证人席上这位宝妈的额头,如果当时那枚碎片再往下低两公分,那么她的眼睛很可能就将失去光明!”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件案子也就变成了曹律师口中的那些悲惨案例!”

“我想请问各位,难道你们希望等到惨剧发生的时候,我们再去追究那些行为人的责任吗?”

“不,刑法不一定是事后惩戒,也可以是事前防范!”

哗~~

林昊的话还没说完。

庭审现场就已经掌声一片!